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家里,杜晚歌想着晚上的书画展,在衣柜里找能穿的衣服。
『叫你爸爸重新买一件啊,不是说礼服不能穿第二次吗?』
『其实一直觉得这种言论好浪费,能穿就穿多一次怎么了,这么贵的衣服。
』
『书画展,这种展一般都要穿得文静点,别像之前那次穿那么浮夸,挑点雅致的穿行不?』
杜晚歌在衣柜里发现原主还没穿过的旗袍。
本来是原主为了迎合黎风审美买的。
她拿出来的时候,弹幕又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不行,这个太文雅了。
』
『旗袍要气韵才能穿得好看,不能是脑子空空,你穿不了,找条浅色礼服穿穿好了』
『旗袍可不是谁都能穿的,我认识的一个大美女都穿得不伦不类,气质大打折扣,这种东西一定要腹有诗书气自华。
』
杜晚歌却拿着旗袍就走进浴室换。
弹幕就算再想嘲笑,也被迫暂时停止。
她拉开浴室门,弹幕恢复的那一瞬间都在嘲。
『她穿估计流里流气,一点都不和谐。
』
『旗袍门槛可高得很。
』
『都叫你别—————』
弹幕瞬间卡住。
杜晚歌从容地抚了扶白色暗纹丝绣旗袍的珍珠盘扣。
仪态万千,宛如珠玉,自然从容到似乎这旗袍就是她日常穿着。
露出一截白皙匀称的小腿,清瘦却窈窕有致,落落大方到有那么一刻以为她是民国的大家闺秀,有时代的厚重感。
只需要看她一眼,就感觉她温婉却饱读诗书,有枝节的错落和周容的气场。
百年重见,仍然秀色照清眸。
之前觉得太浓郁显得妖艳的眉眼反而如墨一般沉稳,荡不开的平静自持,带着井然的秩序感。
旗袍本身只是很普通的旗袍,但冰姿自有仙风,无论多平常,都被杜晚歌穿得清贵端庄,惊艳无比可又仿佛她原来就是这样。
连弹幕一时间都被美到失语,难以置信是他们一直看不起的恶毒女配。
好漂亮……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