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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紫走了之后,沈牧才发现光着膀子还是很冷的,不过现在苏紫已经把衣服洗了,他总不能这样出去,只好趴在苏紫的办公桌上,把写好的《我来自2016》这篇文章,再仔仔细细的修改了一遍。
这毕竟是沈牧的原创,他不像是写《杯中窥人》那样的随意,很是精雕细琢了一番,最后沈牧又把《杯中窥人》默写了出来,小小的修改一遍,确定没有错别字这样的乌龙之后,才换了一只钢笔,认认真真的抄写在笔记本上。
沈牧的字写的很好看,这个其实是从小打下的基础,很多小学生的字写的比大学生还漂亮,这个是事实,因为写字难看的那批小学生,到了大学时期,字也大多好看不到哪去。
沈牧清楚一点,在这个靠手写的时代,一个人的字是至关重要的,以字取人这四个字很贴切,特别是作文的给分上,学校的老师有几个是认认真真看学生作文的?先不说一个个写的多烂,就时间上就不够用,所以往往是看字写的好坏给分。
想到这里,沈牧不禁想起了韩涵,他的语文考试成绩平时都不及格,那作文写这么好,常常拿满分四十分的话,那岂不是说他别的成绩还拿不到二十分?真不知道是不是字写的难看,还是老师对差生的坏印象,给不了高分作文。
沈牧写完的时候,苏紫也走了进来,她此时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慌乱和羞涩,将单衣递给了沈牧,道:“沈牧,我把你的单衣先洗好,又用吹风机烘干了,你穿着这个回寝室再换身毛衣吧。”
沈牧努力想从苏紫的脸上看出一点异样的神色,可惜苏紫表现的很正常,让他的心里微微失望,接过苏紫手里的单衣,竟然还热热的,明显是刚刚吹干,就拿给了自己,心中不由的有些感动。
“我要去上课了,你过会儿走的时候把门关上,如果你还要请别的老师的课,我也可以帮你打声招呼。”
苏紫这个时候突然改用了英语,她发现只有这样,她才能够在沈牧面前不露声色,保持住女老师的形象。
“好吧,苏紫,我知道了,不用请假了,要不我们一起去上课吧,我突然发现英语课也蛮好的,嘿嘿。”
沈牧用英语道。
他故意要逗逗苏紫,竟然不称呼她老师。
苏紫气急,她可不是一个温柔小女生,刚才是被沈牧的突然袭击弄得有些失态,但现在沈牧的继续撩拨,则让她回归本色,上去就拧住沈牧的脸,气道:“你赶快去邮寄你的作文吧,你英语这么好,我怎么好意思教你啊!”
沈牧哈哈一笑,穿起自己的单衣,然后往宿舍楼走去了。
沈牧的宿舍他自己只记得是在五楼,因为他们是大三,肯定是顶楼住的,到了五楼好不容易认出自己班的同学,才得以找到自己的床铺,还好书包里还有换洗用的衣服,找了一间外套穿上,他准备去学校的小卖部一趟,因为学校是寄读学校,平时想要出去一趟很麻烦,所以学校的小卖部还可以邮信件。
沈牧从宿舍出来的时候,上课铃已经响起了,只剩下零星迟到的学生在奔跑。
沈牧慢悠悠的走在空旷的校园里,心情渐渐的平静起来。
学校小卖部不只是一家,毕竟是上千人的高中,一排门面房十几家,卖的东西也都差不多,沈牧随便选了一家进去,没想到里面的店主是一个挺漂亮的风韵少妇,这倒是挺出沈牧的意外,不记得高中时期,有这么个漂亮的女店主啊。
“呦,小牧啊,咋不去上课啊?”
那风韵少妇竟然主动跟沈牧打招呼,看那语气还挺熟的。
沈牧努力回想了一下,终于想起来了,这个漂亮少妇的丈夫好像是个当兵的,常年不回家,好在婆家在学校有点用得上的关系,租了这么间铺子,这少妇人也能干,一个人忙前忙后的愣是撑了起来,好像有一次送货的来的太早,还有人买东西,她实在忙不过来,沈牧就好心帮她搬了搬货,所以两人严格来说,并不算很深的交情,但生意人就要常常和顾客拉近一下关系,这样人家下次来的机会就更大一些,更何况这少妇对沈牧的印象还非常不错。
“老板娘,你这里可以寄信吗?”
沈牧直接问道。
“小牧,别叫老板娘,真难听,叫娜娜姐,你等着,我给你拿。”
风韵少妇手脚麻利的给沈牧拿来了一个信封,递了过来,沈牧注意到她的手很白,保养的非常好,年龄看起来最多就二十七八的样子,模样清丽。
沈牧把两篇作文拿了出来,折叠起来塞进信封里,然后找少妇要来笔,把新概念作文大赛沪市的地址写上,再密封起来,交给了少妇,沈牧也不由送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这次大赛,都是自己重生以来的第一步,万事开头难,不过他坚信自己能开个好头,起码要保送进名校才行。
这个时候,风韵少妇也和沈牧聊了起来,原来少妇名叫王丽娜,老公一直在部队里当连长,本来订婚都好几年了,她丈夫年前才回来和她结了婚,匆忙又走了,还好有这个小店在,忙忙碌碌的,也不算寂寞。
沈牧反正也没有事儿,和一个美少妇聊聊天,自然是很好的,同时也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学校以及社会上的情况,沈牧毕竟隔了十几年时间,一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已经是很模糊了,只清楚学校的事情也不行,外边是什么情况也要了解一下,沈牧觉得自己不能够被困在学校里,这里对自己来说太小,寄读已经不适合重生后的自己了。
“丽娜姐,我突然想给我妈打个电话,你知道哪里有座机吗?”
沈牧重生到现在,一直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关键是这个时代的手机实在是一种稀罕物件,像座机也要一两千块,一般的商店还没有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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