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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小麦进城(第1页)

村里人都在议论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光听名字就很怪,叫王小麦。

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

头发就更怪了,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头发竟然还和童子一样短短的。

说话的腔调也是怪里怪气,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村子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所以才很怪,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为什么我们能听懂?这个怪人好像见到什么都稀奇似的,这儿问那儿问。

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

这不就在这一天,王小麦竟然和村头王寡妇家的傻儿子王富贵连说带比划的聊了半天。

临了还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饼子给了他,不是怪人,谁能跟傻子说半天话呀!

老爷子家里的宅子虽不似高门大户般富丽堂皇,但比起一般的乡下茅屋来说也好得多,是全村唯一一户房顶上挂青瓦的人家,村里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顶。

“小麦呀,回来了。”

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着一捆野菜,“你的脚刚好,不要在外面走太久。”

“祖母,我的脚现在已经没事了,多锻炼锻炼反而还是有点好处的。”

王小麦从筐里抓起一把野菜,用指甲掐去根部,用清水涮净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内,“对了,祖父去哪了?”

“吃完饭就没影了,大热天的也不怕中暑。”

老大太抱怨了两句,“你的脚还没好,别陪我这老太婆蹲着了,还是快去屋子里歇息去吧,这些粗活儿祖母来就行了。”

聊了两句之后,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插手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王小麦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物资极其匮乏。

就拿蔬菜这一项来说吧,后世随处的茄子、豆角,菠菜、西红柿,这些通通都没有,寻常的百姓家,一年到头都是挖野菜为食的。

王老太爷说,在他做官的那几年里,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冬日里还有一种叫蔓菁的类似萝卜的蔬菜。

当王小麦问起本来应该北方最普遍的萝卜白菜时,老太爷摇摇头,竟然不知道这两种是什么菜。

这时候人们吃饭大多以煮为主,一碗菜汤再加一个粟米饼子,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

好在在SD诸郡,由于近海,倒是不缺食盐,不过食盐的质量就非常差,由于缺乏提纯技术,现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盐含的杂质较多。

王小麦回到屋内,从书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黄的字帖来。

老太爷是耕读世家出身,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这一柜子的藏书。

这些书有的传了几百年,老太爷视若珍宝,更多的是他年轻时借亲戚朋友的藏书抄写的。

书大多数是他是看不懂的,不过常用字倒是学了个差不多。

几日前,王小麦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一副书法作品找老爷子鉴赏,差点把老爷子气死。

王小麦左看右看,都觉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么也有七八分像,不知老爷子为啥生这么大气。

“毫无风骨”

,老爷子如是评价。

毛笔蘸着水在木板上临摹了几遍字贴,没办法这年头一方砚台也不便宜,老爷子自己说他的一手好字就是少年时用这个方法练出来的。

字都写不好,还用墨,这是对书法的一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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