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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沈芙,大娘到底还是没忍住多嘴问了一句:“姑娘,我实在是不明白,你为何非要去那种地方?”
沈芙艰难的扯了个笑:“我疑心他们带走了我家夫君,所以想去那儿找找——”
“造孽!
连你家夫君也被那些土匪掳进上山去了?”
大概先前出过这样的事,大娘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神色也柔和下来,“诶,你倒是个苦命的。
不过听大娘一句劝,这人没了,苦闷两日算事,日子总要接着往下过,你看着年纪轻轻,往后还有大把日子要过,没必要为死去的人搭上自己的命。”
等等,怎么前脚才说人被掳上山,后脚就断定他必死无疑了?
沈芙有些不解:“可……兴许他还活着呢?”
“别想了,只要上了狼孝山,就绝不可能能活着回来,”
大娘答得斩钉截铁,“你是外地人,自然不懂这狼孝山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窟!”
这几年来,卞城总有正值壮年的男丁莫名其妙地失踪不见。
再隔几日,人们就会在狼孝山下发现几具男尸。
这些尸首无论是从身量还是数量上来看,都正好和那些失踪的男子们相吻合,无一幸免。
“你家夫君估计也难逃厄运,”
大娘叹了口气,“姑娘,你还是回家去吧。”
向大娘道了谢,沈芙站在原地犹豫不决,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夫君一定是活着,就这样放弃救人,她实在有些不死心。
不行,她怎么能弃那样体贴温柔的夫君于不顾呢!
隔着街道望向客栈,沈芙一跺脚,头也不回的往刚刚大娘指的方向奔去。
路越走越偏,同行的人也越来越少,到最后,整条道上就只剩沈芙一个人了。
四周阴气森森的,沈芙伸手搓了搓手臂,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强迫自己不要东想西想。
也是她运气好,走到山脚下都没碰上什么奇怪的东西,还算顺利。
只不过这山……
沈芙停住脚,一点一点仰头去看,直到脖颈泛酸,都没能看到尽头。
——实在太陡太高了吧!
在当地,狼孝山又被称作狼孝尖。
要想进到山中去,必要走过一条贴在山壁上的陡直坡路。
而那条山路的角度本来就很骇人,地面又十分崎岖不平,寻常人看着就心中生怯,更别谈攀爬上去,进到里面的寨营中了。
可对于沈芙来说,都走到这了,断然没有中途放弃的道理。
沈芙用力撕下裙角的白布,一圈一圈地缠绕在掌心,又紧紧打了个结,才伸手去触碰硬挺的峭石,小心翼翼地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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