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气好的不像十二月份,阳光暖融融的照得人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乔唯坐在商场外面的长椅上捧着一杯热乎乎的枣茶,鼻尖冒出细细的汗珠。
偶尔有阵阵微风吹过,翻动沿街的树叶,绿色的一片片翻出灰色的浪花。
祝煜城在指定吸烟处抽完一支烟回到她身边,乔唯举起手里的饮料杯,“要不要喝一口,保证你终身难忘。”
“好喝还是难喝?”
“你尝一尝呗,很特殊的味道。”
“不想喝。”
“你不是很爱喝水吗?”
“现在不渴。”
“那就说明你现在既不高兴也不兴奋。”
祝煜城点头,“对。”
“也或者说明你很嫌弃你娇俏美丽的未婚妻,不想和她共饮一杯甜美甜蜜的下午茶。”
“是的。”
“……”
她把杯子举到祝煜城面前,“为了证明你可以对我负责一生,这一点点嫌弃算得了什么,你尝一口。”
祝煜城推开她的手,低头在她水润的唇上尝了一口,皱了皱眉,“怎么这么甜……”
乔唯没想到他的吻会如此突然,羞涩的垂下眼眸,嘎嘣嘎嘣的咬着吸管,“因为有红糖,有红枣,有姜……”
“恩……很令人难忘,怎么会有人把红枣和姜放在一起做饮料,这种暗黑料理居然也会有人消费,太愚蠢了。”
“我愚蠢?”
她睁大眼睛反问。
“你说呢?”
“好吧,我愚蠢,所以才会喜欢你,十一年。”
祝煜城定定的看着好似得逞了什么的乔唯,平静道,“你喜欢我十一年,也只是路人,我喜欢你一下子,你就成了我未婚妻,你对我给你的评价有什么问题?”
乔唯脑子里只剩那句“我喜欢你一下子”
,完全顾不上她是否愚蠢的问题,双眼兴奋的好像要放光,“你喜欢我一下子?什么时候的事情?”
“你跑题了。”
他沉着提醒。
“没关系,话题具有随机性。”
“你喜欢玫瑰花吗?”
“恩?”
乔唯愣怔一下,“玫瑰花?你要给我买?”
他淡定的挪开目光,看向马路,“我也试一试话题随机性。”
“……”
短暂的休息后,他们又在商场负一楼的超市逛一圈,当祝煜城推着购物车走到她面前时,乔唯忽然娇羞的笑了笑,一手轻轻搭在购物车上,“我以前和你一起逛过超市,你记得吗?”
“以前?”
祝煜城认真的回想起来,还是摇头,“不记得。”
乔唯和他一起推着车慢慢往前走,因为有些热,羽绒服被她脱下来放在购物车里,“就是在这个超市里,这里卖的东西都很高级,我平时是不会来这里消费的,只是偶尔会陪佳倪来逛街,那次就是陪她买衣服,然后你打电话给她,说要来这里买东西,然后我和她一起下楼来,我让你们去逛,我自己随便看看。”
她随手拿起一袋儿童饼干,花花绿绿的包装很好看,好像里面的饼干也形状不一样,翻过来看了一眼价格23块8,立即放回去,祝煜城伸长手臂拿回两袋扔到购物车里,乔唯没再拒绝,而是接着自言自语似得讲故事,“我就一直跟在你们身后走啊走,试吃了好多东西,有烤香肠,有新品酸奶,有蛋糕,有饼干,有豆浆,后来她热了,把大衣搭在购物车上,我也很热,只能把大衣捧在怀里,她累了,便买了一双拖鞋穿上接着逛,我舍不得因为逛街而买双拖鞋,只能穿着高跟鞋走,好像是你有个朋友过生日,你们在那里,”
她手指指向一家很贵的蛋糕房,“在那定了一个蛋糕,等了一个多小时,你们两个喝咖啡,聊天,我只能站着等,当时我想,如果有一天能和你一起并肩走路该多好呀,能和你一起推着购物车买些什么,这么亲密该多好呀,不过想想又觉得是天方夜谭,没想到居然实现了,你设想一下我当时有多可怜巴巴,就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了。”
祝煜城安静的听她说完这一番话,感觉洶口发堵,他想起来那次他确实和佳倪在这买了些东西,还定过一个蛋糕,他还记得那天佳倪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香奈儿,问过他好不好看,他说一般,太成熟。
只是对乔唯跟在他们身后一点印象也没有,似乎从一开始就是被他忽略的,到他一个人先行离开也不记得和她说过再见。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