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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气’足的大多是男子,还得是年富力强的男子。
他们身上的‘气’是邪物觊觎的好东西,若是被汲取走,那就对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一次两次的看不出什么来,但要是长此以往,弄不好就会让人一命呜呼。
很多人莫名的死亡,跟这种事有脱不开的关系。
女子‘气’足的是另一种状况,就是保持着纯洁的身子的大姑娘,她们身上的气也是邪物所觊觎的。
想着这些,我的眼瞳缩紧了。
难道,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屯子中,竟然隐藏了这样一只脏东西?它汲取村民的‘气’为食物,那这里的村民岂不是死的很快?
忽然想起秦老驴那张分外衰老的脸,皮肤宛似开裂的橘子皮,只看面相,秦老驴足有七八十岁,但我还没询问过,若果,他的真实岁数并没有这样的老,那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我站起来,来回的走着,想了半天。
虽然急着回家,但眼看着屯子中发生了古怪的事,要是置之不理,时间长了,难保不出人命。
爷爷经常说人活于世要行善积德,不可做对不起良心的事儿,我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身边有胭脂和玲珑,想来,这种事她俩是有办法解决的,总不能看到了却坐视不理吧?那良心会不安的,也不符合爷爷的教诲。
学医术就是本着救死扶伤的目标去的,那么,别的方式也能帮助人的时候,还有什么犹豫的呢?
想了十几分钟,我抱紧桃木剑缩进被子中,心中下了决定,哪怕耽搁几天的行程,也要帮屯子解决了后患,人家大半夜的接纳了我和胭脂的投宿,这很是义气,特别是,悍匪流窜的节骨眼上,这份义气就更重了,至于我给的那点钱?根本不值一提。
我不是个高尚的人,说白了,就是个一心想要学点儿本事,以后能凭着本事吃饭,最好能娶个媳妇传宗接代,还能顺带着救死扶伤的小青年。
真的,我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山里娃,没有太高远的志向。
但我做人是有原则的,有些事,遇到了就不能逃避,但求心安。
想着这些,拉灭电灯,抱紧桃木剑睡过去。
被桃木剑打伤了,不信那东西还敢来招惹我?
果然平安。
“喔喔喔……!”
鸡叫声将我吵醒了,这是屯子,鸡养的多,不知道多少只雄鸡比赛一般的打鸣,此起彼伏的,像是一曲山村清晨的变奏曲。
得,睡不着了,起来穿衣吧。
等我洗漱完毕,光亮一闪,胭脂已经出现在房里,她笑着打招呼:“周郎,早啊,咦,你先别动……。”
胭脂神态一变,上前仔细的打量我的脸,还伸着鼻子到处乱闻,眉头蹙紧。
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距离太近了,吐气如兰的,胭脂还这么好看,一时间,我如饮美酒,昏昏然的,伸手向前,想要抱住大姑娘。
“做什么呢?停。”
胭脂拉远和我的距离,脸板的像是大冰块。
如同冷水浇头,我激灵灵一震,回过魂儿来,尴尬的笑了两声,挠着后脑勺装愣。
“没,没做什么,胭脂,我们吃早饭吧。”
我就想转移话题。
“你行啊,胆子变大不少,昨晚我不在你身边,是不是遇到什么了?还装的若无其事?周郎,本事见长啊!”
胭脂歪着脑袋,戏谑的看着我。
我一看就知道胭脂看出不妥来了,当下就一五一十的将昨晚的事儿说了一遍,胭脂闻言脸上不是很好看,想来,觉着有邪物敢动她的男人是很混账的事儿,明显是生气了。
反正,不是因着我生气的就成。
当当当!
敲门声响起,秦老驴的动静传来:“都起来没?熬的小米粥,要是不嫌弃就来吃一口,一会儿我赶车送你们去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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