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三章
全叔是什么人,他可是在天客待了几十年的人,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用春荔来酿酒的。
也不怪他会震惊,往来酿酒的材料可都是上好的玫瑰露,青枝散,次一点的也有红稞果,藕梅子,哪有谁会用春荔这种漫山遍野随处可见的野花?
况且,人人都知春荔花有毒性不可轻易食用,拿它来酿酒可不是害人的么?谁敢来喝!
再说春荔的花香太过浓郁,必定会掩盖酒香,折损酒的风味...敢拿春荔来酿酒,单这一点,就开始让全叔对韩君另眼相看了。
这醉春殇他只尝了一口,便觉唇齿留香,一股酒气顺着喉咙直通心肺,恍恍惚惚之中他居然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带着心爱的姑娘在花树下许愿...
“不知韩君这酒可还行?”
韩君看到了全叔眼中一闪而过的留恋,便知道醉春殇的酒劲儿上来了,只怕自己再不开口提醒他就要醉了。
“好酒!”
李矮子首先答话,他不像全叔那样,只凭一口酒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就这一点来说,他比全叔更像一个酒客,而不是商人。
他说完又端起碗灌了一口,韩君看他这幅样子心中摇了摇头。
都说酒要大口喝才够痛快,其实不然,有的酒也像茶一样,需要细细品尝,才能喝出它的韵味来,酒味灼人,酒性必烈,宜粗喝;而像醉春殇这种香味极淡的,则宜细品。
“确实是好酒,”
全叔似乎也察觉到了醉春殇的不同之处,低头看了碗里还没喝完的酒,思忖片刻还是将它放回桌上,不敢再喝了,“只是我年纪大了,再喝怕是要醉了...”
“全叔你这可不行啊,”
李矮子显然喝的不满足,将整坛酒都移到了自己面前,一口接一口的往下灌,嘴里还连声夸赞,“好酒好酒!”
韩君见他这副明显是喝醉了的模样也不再管他,任由他一个人闷头大喝,全叔却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李矮子怎的像没喝过酒的酒鬼似得,天客的酒何时亏过他了,真是在外人面前失面子。
酒楼的客人越来越多,楼下大堂一片嘈杂,全叔见此处人多嘴杂,实在不便商议事情,想想又带着韩君回到了原先的房间,一边走一边发问,嘴巴像珠链炮似的,恨不得将心中所有疑问都一下子问出来。
“韩掌柜,你说的酒心究竟是何物?”
“还有,春荔可是有毒之物啊...这,拿它来酿酒,怕是不好吧...”
“再者...我初品之际确实闻到了春荔的味道,可又不像春荔...这又是如何办到的?”
“...”
韩君早就猜到全叔会有这些疑问,又给他重新解释了一遍什么是酒心,所谓酒心,就是酒的香气,味道,成色的本源之物,其实不管何种酒都是有酒心的,只是他们不知罢了,像天客的梦玄,酒心便是主材料金玄花。
全叔这会儿早就换了个眼光看韩君,对她的话自然不像刚才那般不放在心上,顿时越觉韩君的酒技非常人可比。
“至于春荔的毒性...”
韩君似乎想卖个关子,说到关键之处又停了下来,反问道,“不如全叔先告诉我春荔的毒性究竟是什么?”
“春荔味甘甜,有异香,但若是不小心食用,会让人昏迷,神志不清,甚至产生幻觉。”
“那方才全叔可有看到什么幻觉?”
这一点正是春荔的过人之处了,其实只要控制好春荔的量,根本不会使人中毒,而且还能让酒劲更大,胸有旧事藏于心之人,必是一口便要醉倒。
“韩掌柜的意思是说...”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