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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那个小城靠北又临海,夏天最热的时候也不过是二十七八度,简直是四季分明,冷暖适中。
到了这儿,我忽然有点吃不消这边的天气了。
艾米莉看到我额角的汗,笑了笑说:“每次和你一起下班,都觉得你像个温度感应器,简直太灵敏了。”
我只能笑笑说:“过一段时间可能就适应了。”
艾米莉笑得有点古怪,说:“最热的季节就要来了,大概要持续两到三个月,每天都是这样的气温,你要是躲一下,可以申请出差。”
“还是算了吧,我才来出差也不知道干什么去。”
我忙摇头。
就在我们两一边说一边走的时候,没怎么看路的时候,差一点撞到一个人的身上,抬头一看。
赫!
——不是冤家不聚头,咋又看到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了呢!
奥斯特就站在我们两个面前,艾米莉是公司高管助理,自然是见过奥斯特的,马上叫了一声:“董事长好,我们只顾走路,没看到您,不好意思。”
这一次奥斯特倒没耍他的少爷脾气,而是笑了笑转向我说:“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他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有多大,就这样当着我同室同事的面直接讲了出来,我顿时就收到了来自于艾米莉的探究的目光。
她到底是久经沙场的,这种场面大约也见过,转瞬就恢复了平静,往后退了一步说:“对不起,我今天晚上约了人,刚才差点忘记了。”
说完向我们挥了挥手,转身快步离开。
“走吧。”
奥斯特看着我,微微笑着。
我叹了一口气,听话的上一车子。
在这种场合绝对是出头的椽子先烂,但是如果有人强行让你出头了,不出也得烂,还不如借点光。
奥斯特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自己转身来到驾驶座,发动车子缓缓驶离办公大楼,汇入主路的车流当中。
“想吃点什么?”
他问。
“您找我有事吗?”
我试探着问,车子里只有我们二人,话问得真白一点应该也没问题。
“请你吃顿饭。”
他看一眼我说。
“您这饭我好像有点吃不起。”
“怎么了?”
“我刚到公司入职,您就这样高调地请我吃饭,明天一早估计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不管接下来,我怎么努力,都脱不开借您的势了。”
他既然问了,我就说得直白。
“这样不是挺好么,免得有人欺负你。”
他慢悠悠地说。
我实在理解不了他这个人做事的准则了,简直是小孩子心性,想起一出是一出。
现在的他和我刚认识他时有点相似,与那段暴虐的事似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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