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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斯总觉得如今的局面似曾相识。
这并不是说他曾经踏入过篡变天的秘境,而是他又一次为了帝皇的某个倒霉儿子,独自一人闯进混沌诸神的领地,准备在其中大闹一通,袭击诸神领域以解救某个星球上的燃眉之急。
如今埋怨帝皇很显然为时已晚,他只能暗自祝愿这种事情不要第三次发生。
他步入水晶之途,迷雾缭绕的透明平面从他脚下延伸进无数正在随机地溶解糅合的廊道,无数似是而非的物件像多个独特艺术派别的创作,白银钟表像柔软的黄油融化在迷宫的通道中,亮眼夺目的多种颜色被自由分配给一排九张轮廓相同的人像上,水晶般的雕像在天的尽头与通道对照着旋转,曼妙歌声从沉默的雾气水珠反射的每一分微光中传出。
如果仔细观察构成水晶迷宫的未知物质,更多的神秘映像将以最为抽象的形式栩栩如生地在水晶的倒影中变换不息,不难想象凡人有限的心智将如何在这无限的信息中迷失,而自诩智者的心灵又将如何傲慢地自绝于走廊的尽头。
不同于极乐天,渡鸦之主与它的仆从都少有在迷宫之内出没的行踪,这座由无限的回廊组成的水晶宫本身就是最好的防御巫术。
想要寻得小径的尽头,就必须如观察书籍的目录一样观察回廊本身,沉浸在篡变天无意识心智所创造的无尽变化的破碎迷梦深处,像走出一千零一夜的残本一样找到通路中隐藏的门扉和真正的道路。
莫尔斯从虚空中抽出利刃。
他对在迷宫中迷路上几十年没有半分兴趣。
身为几乎不参与近身战斗的那一类灵能者,一把长剑在莫尔斯手中实际上往往更偏向于一种象征身份与地位的礼器,但在注重仪式性质大于实际的亚空间中,这正是应对邪魔的最佳方式。
长剑上符文闪烁,耀金烈火霎时点燃,但在剑刃刺入水晶墙的前一刻,一柄相同的剑却格住他的攻击。
从剑与剑的交点展开根根线条,线组合成面,面组合成多维体,终于,莫尔斯看见一个较他略矮也略年长的人,有着似曾相识的容貌,半长的蜷曲头发几乎有一半银白,披着一身古老的长袍。
他与他并不绝对相似,然而正是这些差别强调了两者的同源性。
莫尔斯停顿了一会儿,等着对方开口说话。
银发的人身上有种冷酷而傲慢的气度,他的不耐烦与莫尔斯的如出一辙。
“你不要破坏我的道路。”
他说。
“你的道路?”
莫尔斯收起剑,整理着他进入迷宫后重现的现实躯壳脖颈处的纱巾,“在这儿有大概几千条道路,有些途径肉眼可见的蹩脚,”
他指了指墙面里倒影的地上扎满长刀的道路,“有些途径我不好说清,但总之你可以走别的路。”
“那不是我需要的。”
在莫尔斯懒于观察对方时,对方也仅仅看了他一眼就挪开视线。
他不是会对另一个自己好奇的人。
“我为了见到奸奇前来此地,这儿正是通向九扇门的路。”
“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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