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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郊区,越容易出刁民。
光膀子的老大,就是这片区有名的混混头目威哥。
笼络了一群无业游民,每天吃喝玩乐,最大的爱好是欺负良家妇女。
陈千娇虽然戴着个大墨镜,但那身材,那长腿,都妥妥的是极品良家。
最难得的是,这位良家竟然还在独自一人喝闷酒。
看着她趴在酒桌上的可怜样子,威哥再也挪不动脚了。
走过来后就朝亲切的邀请她一块喝酒。
威哥有经验,知道这种喝闷酒的女人最容易下手。
虽然陈千娇拒绝了他,还让他滚,但他并不介意,而是很有耐心继续凑过去。
其他小摊贩们,都咬牙切齿。
威哥是啥人大家都知道,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谁也不想被他缠上。
所以大家虽然都挺同情墨镜美女的,但没谁敢站出来说话。
这也加剧了威哥的猖狂,见陈千娇趴在桌上不省人事,竟然抬手就去搂她的腰:“妹妹,别急着拒绝嘛,哥哥家里还有几瓶好酒——”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拦在了威哥面前:“不好意思威哥,她已经喝得够多了。”
威哥抽了两下,没抽动,怒目看去,就见到了小摊位的老板,沈欢。
他一只手抓着威哥手腕,另一只手把陈千娇拽到了自己身后。
“麻的,敢抢……嘶,你、你放手!”
威哥骂道一半,被抓着的手腕却像要裂开一般,疼得他拼命后拽。
沈欢乖乖放手,威哥就因为惯性踉跄后腿几步,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
太阳太毒了,把公路烤的像煎锅。
威哥屁股着地,烫的斯哈一声就跳了起来。
连他自己都觉得很滑稽,所以他很生气,抬手就朝沈欢脸上扇区:“臭小子,你找死!”
啪!
耳光声清脆。
威哥脸上多了五根纤细的手指印。
动手的不是沈欢,而是陈千娇。
她醉意还没消散,腮帮子红彤彤的,语气却很恶毒:“你算什么东西,敢打我男人?!”
四周,一下就安静了。
威哥也愣愣的捂着腮帮子,没想到烂醉如泥的小娘们,竟然会突起伤人,还高调宣布:沈欢是她男人。
良久,威哥怒火才重新拱上脑门,大手一挥:“兄弟们,揍他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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