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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修竹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高声叫嚷:“瞎琢磨什么呢?!”
“喜欢穿这件衬衫,是因为你第一次夸我帅的时候,我就穿着它;喜欢吃小星星鸡排饭,是因为……”
他突然支支吾吾起来,耳廓泛起可以的红晕。
朕低头狠吸一口草莓大福,老神在在地问:“因为什么?”
”
我……你叫星星嘛……其实我想……想吃你……”
第2章
这……嗐,确实是朕的错。
朕可能患有亲密行为恐惧症,与洛爱妃交往许久,尚未召他侍过寝,亲亲也是满百天才有的事。
洛爱妃,一米八几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属实委屈。
朕是知错就改的,当即柔声道歉:“对不起啊洛洛,我误会你了,陪你散会步当作补偿行吗?”
洛修竹二话不说牵起朕的左手,掐着嗓门儿叫:“起~驾~”
在外语学院,能找到男朋友的都是漂亮女生,而能找到洛修竹这样式的,绝壁班花级别。
故而,我俩手牵手招摇过市时,引得众单身女频频侧目。
朕心中甚喜,待绕过三教和图书馆,洛妃陡然拐个弯,指着不远处一片郁郁葱葱之中的小洋楼说:“到我家坐坐吧,没人。”
坦白说,不管有人没人朕都没胆去。
倒不是怂,乃是他母上大人,恰是朕的专业课老师。
有人在,遇见恩师怎么打招呼?没人,洛妃若想干些啥,朕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朕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斩钉截铁地拒绝:“上午课太多,突然有些犯困,想回去睡觉觉。”
洛爱妃眨眨眼,诱惑道:“我的床又大又软,比你那上铺舒服百倍千倍。”
这位老弟是真的不知道“矜持”
两个字怎么写。
朕答应当他女友的第三天,就敢大言不惭提议到他家见父母,说他处对象是冲着结婚去的。
后来呢,坚持不懈地邀请朕,以至于朕对那栋小洋楼发自内心的抵触。
朕甩开洛爱妃的手,义正言辞道:“那么舒服你自己回家睡去,我反正要回宿舍。”
洛修竹急了,扑过来从背后把朕拦腰抱住:“好好好,不去就不去,别生气嘛。”
室友都说朕是作精,哪天把洛修竹作跑了可没地儿哭。
或许吧,朕想要的是心有灵犀的伴侣,不是一天到晚只惦记那种事的大猪蹄子。
换言之,洛妃若要他正宫娘娘位置不倒,就不能老想着睡朕。
上回说要分享洛爱妃追求朕的过程,怎么相识的讲过了,外院和理工大联谊,是双方建校以来世代相传的优良传统,诸多前辈便是通过这种方式脱单的。
再说说后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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