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拉起千漓歌的手,回头冲墨竹熙眨了眨眼,转身上了皇辇。
墨竹熙瞧着两人紧握的手,不禁醋意横生,嘟着嘴,不满道:“下回我也要牵爷的手,十指相扣,哼!”
冯公公听着墨竹熙带着酸意的语气,捂着嘴偷偷的笑着。
想来,南宫绝真有让人回心转意的本事了。
只要南宫绝开心,便是冯公公最大的满足,他伺侍了南宫绝一辈子,膝下无儿无女,早在南宫绝出世之际,他便早已下定决定,将她当作儿子一般的疼着、宠着、供着。
“怕吗?”
皇辇上,南宫绝松开千漓歌的手,轻轻的磨砂着他恬静的面容,那对清澈如泉的眸子,自始至终都停留在一个方向,未移动一丝一毫。
可见,他的内心并不似他的表面那般平静。
“不怕,奴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摇头,千漓歌收回视线,侧头,看向南宫绝。
昨晚,他一夜未眠,分析了整件事的始末,作为千家人,身上流着千家血,他做不到坐视不理。
“那就好!”
南宫绝轻笑,顺势斜倚在千漓歌的身上,靠在他的胸口:“爷累了,到了叫醒爷!”
说罢,便闭上双眼,不管不顾的养神去了。
千漓歌僵直着身体,一低头,便能闻到从南宫绝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药香,他从不知道,他身上的药味是怎么回事……这味道,似乎像生长在南宫绝的身上,即使她近日不曾用药,也依旧存在着。
想到这里,千漓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想要辨别,这药香的药性。
“怎么?想偷吻爷?”
南宫绝突然睁开双眼,一抹锐利的视线打在千漓歌的身上,调笑的话,语气却冷凉如霜。
千漓歌怔了怔,挺直了身子,很快便恢复如常:“奴不敢,奴见爷的脸上有东西,便想替爷抹去!”
南宫绝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颊,再瞧着自己的手指,确实有一点墨黑色,笑道:“还好漓歌提醒爷,不然爷俊美的模样便要打折扣了!”
起身,皇辇已经途经东正门,一路往勤政殿去了。
文武百官早已到场,威武的勤政殿四周布满了配刀禁卫军,将大殿围得水泄不通。
南宫绝握着千漓歌的手,在众人颤颤惊惊的注视下,步入殿内,皇上拼命的向她使眼色,在这静谧沉重的环境里,倒显得尤其好笑。
南宫绝仿若未闻,微微低头:“父皇,儿臣来迟了!”
,千漓歌不动声色的跪在他的身边。
皇上叹了一口气,带着几分无奈的扯了扯嘴角,轻道:“起来吧!”
一双眼睛停留在千漓歌的身上,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不禁感叹起,南宫绝虽名声恶臭,不可否认,她身边的少年郎个个出类拔萃,俊美无双,拥有着让天下女子都自愧不如的美貌。
也难怪他会染上这断袖之癖了。
南宫绝顺势将千漓歌拉起,正准备在皇上右侧坐下,却闻一声娇斥:“且慢!”
千漓歌随声望去,这才发觉,在皇上的龙椅后方,竟悬挂着一排珠帘子,后头隐隐坐着一位暗红衣装的贵妇人。
他不禁敛目,心中略有几分愁惆。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