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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道德,可是很爽。
这是更大的不道德,没得洗。
现在我居然觉得,这文暴露了,我的厌恶公之于众,挺高兴的,至少比当时读完书一肚子火去搜同人文发现没人吐槽来得好。
不仅如此,本来做这种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事就够缺德了,我还不收敛点。
竟然明目张胆地去挑衅据我所知,目前最当红的一位作者的最当红作品,真是个傻大胆啊。
我想原因是我后来飘了。
其实前面分寸把握了的,虽然字里行间暗涌厌恶,可不露痕迹,也还说得过去。
后来写嗨了,尤其是侥幸受到一些读者厚爱,我飘了。
竟然傻逼地直接写了两段。
求求我了,出门右拐不远处,有个江澄黑是怎么做的,开个小号匿名写文发乐乎,所有江澄粉,爽完就走。
事了拂衣去,不留功与名,装完逼就跑好刺激行不行?我既然都缺德了,我好歹收敛点啊,见好就收不行吗?
真的是飘了,飘飘然忘乎所以。
和人家比起来,别说这件事本来就我不在理,就算我是被冤枉的,又怎么样?
在群体性的激怒面前,个体只有被踩在地上碾压,然后摩擦摩擦的份,我不是一直知道吗?人家不撸起袖子来除草,我还真当自己是根葱了。
我呀,看我到时候怎么死的,都没人给我收尸。
坦白说,人是感情的动物,虽然知道不应该,但就是讨厌人家理论上爱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剧情勉强还能够理解。
但……蠢到这个地步,我怕是想红(并不)。
飘,叫我飘!
我后来睡在床上,脑内小剧场是桑澄、薛晓、凌仪围着我,用看傻子的目光那种,聂怀桑的扇子那是栩栩如生地敲打着我脑门:&ldo;你是真傻啊,真傻,你脖子上的东西是为了身高才长的吗,啊?你死到临头了,还真有古人疏狂之风啊(讥讽脸)你还喜欢我,你还想做春梦梦见我,我这藏锋的功夫你可曾学到一丝一毫?&rdo;
&ldo;勇气可嘉,&rdo;薛洋幸灾乐祸道,&ldo;可惜又坏又蠢。
&rdo;
蓝景仪道:&ldo;不是,你好歹换个小号来过瘾啊大姐。
&rdo;
总而言之就是,我写《不遇》动机不纯,十分缺德,根本没得洗。
只是为了爽。
现在我是爽也爽了,难道只准我爽了去恶心人,不能被我恶心的人也拿我用来爽爽?
对此,我没意见。
自作孽,不可活,既然做都做了,现在站好了乖乖挨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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