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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是现在还给你。
拿洋火来,一把火烧了。
&rdo;
大哥一定知道林则徐的虎门销烟这个典故,要不然,他绝对想不到火可以销毁鸦片。
吴汉成连忙抱着鸦片准备逃跑,可是他已经被大哥一拳打翻在地。
&ldo;快滚。
我们再也没有你这个四哥了。
&rdo;
如果在更早以前,吴汉成一定会跟大哥求情让自己继续留下来。
记得有一回,他们和另一帮小痞棍因为一辆废弃的黄包车发生了争执,在双方都坚持这堆废铁应该属于自己这一边的时候,大哥吩咐吴汉成带领几个兄弟收拾另一帮小痞棍,不料,吴汉成却说:&ldo;的确是他们先抢到的。
&rdo;
大哥当时就发了火,说:&ldo;你现在就滚到他们那边去,不要再跟我混了。
&rdo;那时,吴汉成几乎吓破了胆,连忙跟大哥道歉,说只要不赶走他,他什么都听大哥的。
可是在现在,吴汉成觉得没有必要向大哥道歉了,因为他觉得他的李叔叔比这帮痞棍实在是强大太多了,跟着大哥混永远都不会有出息,不如干脆现在就离开。
所以,他从地上爬起来后,头也不会就走了,并且对大哥说:
&ldo;你会后悔的。
&rdo;
吴汉成不知道,自从他离开后,他的那些兄弟们就少了一条财路,小偷小摸已经没法维持他们的放荡生活,于是,他们开始靠打劫为生。
第三章流浪(2火烧硚口)
被痞棍们轰出来之后,吴汉成原本打算回去找李大汉叔叔,可是他想了又想,还是放弃了。
因为他想起了李叔叔的那句话:把鸦片通通给我要回来,要不回来就莫回来见我。
现在,他连个鸦片毛都没有找回来,还有什么颜面去见李叔叔呢?更重要的是,依照李叔叔的个性,或许还会遭到一顿毒打。
所以,吴汉成决定等过阵子李叔叔的气消了后再去找他。
我想,吴汉成不肯回去找李叔叔既不是因为他没有找回鸦片,也不是他担心再次遭到李叔叔的毒打,而是因为他对李叔叔的崇拜心理在作怪。
崇拜这东西有点像爱情,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左思右想、瞻前顾后,生怕自己的哪个地方让自己所爱的人不满意,生怕让他(她)不高兴,亏待了他(她),对不起他(她),所以,除非你有足够的金钱、地位或其它可以令你自豪的东西,你都不会轻易启齿说你爱他(她),相反,你还会处处躲着他(她),尽量避免出现在他(她)可能出现的地方。
吴汉成就是这样,他没有回去找李大汉,就是因为他当时还没有找到回去的理由和底气,具体而言就是他还不起那大半箱鸦片。
吴汉成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当他来到棚屋门口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屋里边有人,当然,屋里面的人不是他爹,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进行身体买卖。
这种现象在当时的汉口码头实在太普遍了,劳累了一天的码头夫们憋着浑身的怠倦正愁没处发泄,野鸡来了,他们当然是求之不得。
当然,嫖宿总得有个场所,在码头的货场或甲板上光着屁股干那事肯定是不行的,最好的处所当然是码头旁空着的小屋。
如果来的是一只还有点姿色的年轻野鸡的时候,码头夫们或许就要排队了,那个时候,野鸡就像是男儿国里倍受宠幸的皇后,躺在后宫的床上有气无力地喊: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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