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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文华飞奔过来,话也顾不得说,先急急的扫了一遍叶寻的身上,见她没事方才作罢。
叶寻见程文华的脸上有几点血迹,惊吓不已,以为是在刚才的时候受了伤,慌乱之下连忙拿手去擦,等到擦掉才发现其实只是渐在上面的狼血,可是此时收手似乎已经完晚了,叶寻只好尴尬的收回手,在腰侧的衣服上擦了擦。
还没等叶寻想出什么话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一只粗糙的大手已经从腰侧抓住了她的手,放在手里摩挲。
“我……”
程文华沉吟,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天知道在刚才他是多么的紧张,生怕叶寻有个万一,幸好这个万一没有发生,可是那也够他后怕的了。
程文华知道叶寻不是此地之人,也知道叶寻想要回家,但是他更知道回去的希望是多么渺茫,人生苦短,特别是他自己经历过死亡的边缘,刚刚也差一点看着叶寻经历死亡,他不想再让时间白白浪费,他想让叶寻知道自己的心意!
还没等程文华想好说些什么,叶寻已经迅速的抽回了手,尴尬的低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收拾一下回去吧。”
叶寻的意思,程文华也明白了几分,虽然心有不甘,但此处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只好把想要说的话都藏在心底,等着回去之后告诉叶寻。
因此,程文华迅速的料理了那狼,把狼皮剥下来,迅速的扔进了完好的竹筐,把带着血腥气息的狼肉迅速的掩埋,以免血腥味儿招来更多的猛兽,打算就此和叶寻回家。
叶寻坐在地上休息够了,挣扎着站起来,却发现左脚痛的不行,悄悄的挽起裤腿一看,吓了一跳,居然肿的好大了,真是,估计是刚才逞强站起来的时候又压到了,试着捏了一下,痛的不行。
程文华料理好了那狼,迅速的来到叶寻身边,仔细的查看了她的脚踝,皱眉道:“这样是走不了路的,不如我背你。”
开玩笑,叶寻可是刚刚才委婉的拒绝了他,如果现下再让他背,岂不是又给了人家希望,叶寻摇头拒绝。
程文华正色起来:“刚才那头狼我们都不清楚是巧合还是有预谋,如果有其他的同伙,我们现在是无论如何都对付不了了,我现在力气消耗很大,再杀狼是不行了,但是背你下山还是行的。
你这样逞强,拖累了速度是小,你的脚是不想要了吗?”
此番话说的义正言辞,毫无可指摘之处,配合着那正经之极的表情,让叶寻不得不屈服。
“这……”
叶寻咬牙迅速的寻思了一阵,当机立断的同意了,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
程文华把放着狼皮的竹筐背到叶寻的背上,自己背起叶寻走的飞快。
表面上一本正经,实际上程文华的心里都快乐开了花,仗着叶寻不了解狼的习性,糊弄她而已,这头狼瘦的皮包骨头,一看就是落单的,如果有两头或者以上,那么它们一定会一起行动,不会等一个死了,另外的再上。
不过,这话可不能告诉叶寻,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怎么能浪费了呢?他爹说的好,遇见喜欢的女人,一定要抓住,不择手段,死皮赖脸,嘿嘿,当初他爹就是这么搞定岳父,赢取他老娘的。
将军在心里默默握拳,未来的儿子,等着爹将你娘拐到手,让你早点儿出生吧!
两个月来的相处,程文华的心里早就默默的有了叶寻的影子,另一个世界的又怎么样,现在没有身份也不是什么问题,哼,他的女人,就是最好的身份,如果有谁看不顺眼,那就打到他顺眼。
想到这儿,将军不由的默默回想了一下今天早上叶寻展示的,那“惊天一脚”
的威力,同时下定决心,这忽悠人的事儿,可千万不能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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