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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聪明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摸下巴,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大娘子。
他亲人具亡,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
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
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
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
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
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
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你要被人欺负了,我也护着你。”
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我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
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习武被晒得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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