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雨,越来越小,渐渐的就停了下来,气温也跟着逐渐下降,我全身上下都湿透了,传说中的落汤鸡,不正好就是我现在这幅模样。
我抱着双手,冷得身体瑟瑟发抖,牙齿也忍不住跟着哆嗦起来。
接下来,我还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至于回学校吧,那里现在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不过除了回学校之外,还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想着想着,脚步,无意识的迈动起来。
我漫无目的,走到了繁华的商业街上,大街上的人群很拥挤,而我看起来则比较另类,全身上下湿淋淋的,头上残留着雨水,顺着我的头发,惨淡的低落。
我在人群中穿梭着,所有人见了我,都像见了瘟神似的,纷纷的给我让出了一条路,而我也懒得去搭理,这些异样的眼神,只是默默的低着头,继续移动着脚下的步子。
就这样,我低着头,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脚已经发软了,才停了下来。
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对面是一家酒吧,看到这个敏感的地方,一时间,内心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曾经,妈妈在这种地方上过班,做着别人口中,不正当的职业,那时候我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
渐渐的,我长大了,慢慢理解了什么叫坐台,那时候,我开始在心里瞧不起妈妈,为什么要做这种,丢人现眼,令祖上蒙羞的工作。
就因为这事儿,我没少受人白眼,所有人都瞧不起我,说我是小姐的儿子,我妈是一个不正当的女人,最后因为染上病,所以自杀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这么做,这些全都是为了我,我也不再那么恨她了,反而很感动,觉得亏欠她的太多了。
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因为妈妈,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我恨我自己,以前没有亲口对她说一句谢谢,这是这辈子,留下的最大遗憾。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妈妈还在里面上班,再次来到这种地方,以前的人和事,早已不复存在。
睹物思人,却早已物是人非。
想着想着,我的脚步,鬼使神差的迈了进去,小的时候,门口的服务生,拦着不让我进,而现在,他们都不再拦我了,不过由于我的样子比较狼狈,他们不免多看了我两眼。
我多希望,回到过去,那些服务生拦着不让我进,而妈妈还活着,可是,时间不能倒流,再也回不去了,有些人,有些事,注定了只能成为历史,只能留下回忆。
有人说,酒精可以麻痹自己的意识,喝醉了以后,可以忘记一切烦恼,尤其是在酒吧这种地方,可以在喧闹的人群中,忘记自我。
我的心情,此时不正好郁闷吗?何不借此机会,验证一下这个说法是否管用。
一走进去,震耳欲聋的音乐,从四面八方涌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烟味和酒味,舞池里,无数年轻男女在拼命的扭动着腰肢,领舞女郎在舞台上,做着各种妩媚的动作。
而舞池外,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在给某个全身名牌的富二代灌酒,富二代心情一好,就往那些女人的罩罩里塞几张大红票子,还不忘过一把手瘾,那些女人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得很灿烂。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难免会泛起阵阵苦涩,曾经妈妈为了能让我,能过上好的生活,也做过这种下贱的工作。
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弥漫着堕落的气息,我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人都喜欢到这里面来玩。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这种地方来,其他人都轻车熟路的,而我,则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正郁闷着呢,一个服务生朝我走了过来,很礼貌的问道:“先生,请问你需要点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强装镇定的说:“给我来点啤酒吧。”
他鬼鬼祟祟的,四处看了看,然后轻声道:“要不要找几个妹子陪一下?什么货色都有,绝对包你满意。”
“不用了。”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就随口拒绝了,说完之后,余光瞟到不远处,站着几个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女人,全都穿着超短裙,美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正在朝我不停的抛媚眼。
看到这一幕,我快有点招架不住了,心猿意马的,现在有点后悔刚才说的话了,不过话已经说出来,现在更改的话,会很没面子。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