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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胭脂(第2页)

不远处一个卖胭脂的老伯热情的招呼道,同时不忘推销自己的货物。

摊前已经聚集了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在认真的挑选着,偶尔还会低声交换一下意见。

李文秀虽说现在已经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孩,但对胭脂水粉这些女儿家喜欢的东西依旧不感兴趣。

尽管如此,李文秀还是面带微笑,走过去选了一盒,问明价钱后买了下来。

这并非是因为她不懂得拒绝,她的心肠可没那么柔软善良,而是出于习惯。

没错,是一种习惯,前世就有的习惯。

前世的时候她就时常买各种东西送给她的女朋友们,小到鲜花小礼物,大到珠宝首饰,这是讨好女人非常有效的一种手段,慷慨大方,投其所好是你能否追到女朋友的关键之一。

相信她,没有多少女人会喜欢一个一毛不拔的吝啬家伙,你是否肯为了她花钱,在许多时候是衡量你是否足够爱她的一种体现。

再加上英俊帅气的外表,会讨女人欢心的甜言蜜语,就会无往不利,最终俘获芳心。

这种习惯到今天同样没有改变,只不过目的当然不会再如前世那么动机不良。

买些小礼物送给身边亲近的人,不失为一种增进彼此感情的好方法,而对于天*美的女性,送些胭脂水粉也是很能讨得对方欢喜。

李文秀还记得当她第一次送胭脂给她娘和小蝶时,娘脸上那欣慰而又温柔的微笑,小蝶那眼中闪着泪花的感动,看着她们开心的样子,李文秀所感受到的,远比前世追到女孩后更能令她感到满足,这也让她明白了只有真挚的感情才能令人真正快乐。

不过话说回来,以她娘和小蝶的样貌根本不需要涂脂抹粉,平时她们也没有刻意妆扮过自己,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样子。

因此李文秀也有点暗自窃喜,因为这样,素面朝天的她也就不会显得有何奇怪了。

但是让她没有想到,她居然干了自掘坟墓的傻事……

在她送胭脂给娘那天,林琳欣慰之余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仔细打量着她,嘴角上扬,眼中带着笑意,放佛想到了有趣的事。

李文秀当时只以为娘是太开心了,并没有在意。

哪知道几天之后,她就被林琳亲自指导开始学习如何妆扮自己,她对于林琳基本上是言听计从的,就算借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违抗林琳,没有人会比她更清楚不乖乖听话的严重后果,那可以写成一部血泪史……

按照林琳的原话:“女为悦己者容,女儿家不会妆扮自己,今后怎么能讨夫君欢心?”

李文秀在肚子里腹诽:“也没见你自己讨爹欢心来着。”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

现在李文秀对于往自己脸上涂涂抹抹这门技巧已经熟练之极,她打扮后的摸样就连她自己都为之惊艳,也不禁让她有点得意。

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如果非必要,她是不会往脸上多抹哪怕一点东西。

或许是因为林琳看出她不情愿,或许是因为林琳本身也并不经常打扮,故而见她已经学会,就不再勉强于她。

李文秀也松了口气,不然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出门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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