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片刻后,明旌开始磨牙,“我最讨厌种马男了!”
种马男……经常上网的李言蹊对这个词自然不陌生。
所以说,斐嵘是种马男?看明旌这厌恶的态度,难不成他这次过来也是为了泡妹子?
她没再看底下大出风头的斐嵘,而是端起鸡尾酒,慢慢喝着。
……
“绝世”
能成为X市最有名的酒吧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舞台上的节目的确很精彩。
即使是李言蹊这种对摇滚无感的人,也听得津津有味的。
而且其中几首歌,还真给了她一点灵感。
让她忍不住用手机录了下来。
等到十点的时候,压轴节目终于开始。
李言蹊也终于看到了明旌十分在意的那位温乔了。
温乔长相十分美艳动人,眼波流转间皆是动人的风情,像是一朵盛开的牡丹花。
她一登场,全场都静了下来。
温乔坐在钢琴前,开始弹了起来。
这是一首她不曾听过的歌曲。
开始的音乐很舒缓,让人想起了夜晚的安眠曲,静谧悠扬。
而后琴曲从舒缓中转为激烈,像是战场上的擂鼓,一声声敲击在人的心房中。
这过程的乐曲透着坚定的信念。
高昂的曲调是燃烧的战火,偶尔低沉的音符却是悲伤的眼泪。
最后音乐又重回开头的舒缓,给人的感觉却同最初截然不同,显得迷茫起来。
李言蹊不自觉听得入了迷,甚至连用手机录下来这一事情都忘了做。
这首钢琴曲,令她想起了她现在正在写的这篇小说。
她甚至有想要将其当做自己文bgm的想法。
一曲弹完,温乔站起身,微微鞠躬,玲珑的身影消失在舞台上。
尽管知道她不可能听到,但李言蹊还是忍不住鼓掌了起来,“她弹得真好。”
她的语气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赞美。
明旌笑了笑,笑容有些意味不明,“你这么欣赏她呀。”
李言蹊点点头,“这应该是她自己写的曲子吧,她真了不起。”
明旌说道:“你若是那么喜欢她的歌,那么我带你去后台见她?这酒吧的老板是我的熟人,这点面子还是可以给的。”
李言蹊想起自己那篇文,眼睛弯了弯,“好啊。”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