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夏天的,天太热,余老三家里也没空调,在屋里吃饭太闷热,于是就在院子里摆了桌椅,小风吹着倒也凉快。
农村饭自然没那么精致,只讲究个实在,山菇炒肉,爆炒野兔,油花花的很是丰盛,这也显得刘队长对高所长的重视。
高强倒是不嫌油腻,就着白面馒头吃得酣畅淋漓,顺嘴流油,眼馋得余老三家的狗直『舔』舌头。
高强丢给它一块儿吃剩下的兔子骨头,笑道:“余队长,你这招待标准太高了啊,呵呵。”
“都是些山里野生的东西,不值个啥,倒是怕高所长是城里人,吃不惯乡下饭。”
余老三笑道。
“这些野山货可都是好东西,在城里有钱也不见得能吃到嘴里呢。”
高强笑着放下筷子,吃饱了啊。
[]重生之狗官46
一边的余老三立马掏出烟来,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嘛。
高强点起烟,悠哉的抽上一口,道:“刘队长,你们这儿山货多,怎么不说往城里跑跑销路,这东西在城里可是很值钱的啊。”
余老三也点上烟,道:“平时也有人卖,就那个王狗蛋,他就是收山货的,平时就在乡里跑着收上来,再卖给裕南市、煤山市的大饭店。
不过他收的价格很低,一般人也不把这点小钱看在眼里,有功夫上山打兔子、捡蘑菇的功夫,还不如出去打工赚钱多呢。”
高强道:“这个王狗蛋收的价格低,乡里总不会只有他一个人收山货吧?实在不行你们不会自己去卖?”
余老三道:“平时一户人家能打到几只兔子?跑一趟城里卖的钱还不够路费呢,再说了,你要是量小,人家大饭店也不会收。
乡里倒是还有几个收山货的,不过都和王狗蛋一个德行,他们串通着呢,价格压得都很低。”
高强听得心里又起火了,这王狗蛋,一个山货贩子,还和人联合着垄断市场呢?
说话间,余老三的老伴和张春兰、余洋一起,手脚麻利的把桌子收拾了,又端上来茶水来。
乡下规矩,女人是不能上桌吃饭的,刚才她们都是在灶房吃的,不过这会儿吃过了饭,倒是能坐在一起聊聊天的,余洋几人也在一旁坐了下来。
余老三给高强倒了一杯茶,又道:“高所,你准备怎么处理王狗蛋呢?”
这话也引来余洋母女的关注,大家全都盯向了高强。
高强先笑了笑,正准备说话呢,忽然一个极其刺耳的声音震得他头晕目眩,心底一阵没由来恐慌,让他恨不得找个地缝躲起来。
怎么回事儿?高强痛苦的皱起眉头,却见余老三、余洋等人全都毫无所觉,一脸茫然的望着自己。
而刘老三家那只正啃着骨头的狗,却夹着尾巴钻进了桌子底下,连骨头都丢在了一边,缩着身子瑟瑟发抖……
只不过一眨眼间,那个刺耳的声音就消失了,可高强心底里的不适感却依然没有完全消失,他强忍着心底的恐慌,却听见余老三问道:“高所,你这是怎么了?”
高强舒展了眉头,眼神却十分凝重的说道:“我突然想明白了为什么昨天晚上,全村的狗都没叫……”
“啊?因为什么?”
高强这话顿时引得众人更加关注起来,这个问题自从被高强提出来后,大家都冥思苦想,却没人想出一点头绪来——想让狗不叫,唯一的办法就是下『药』,让狗晕死过去,可全村一二十条狗呢,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下子把全村的狗都『药』倒?再说了,既然能下『药』,干嘛下『迷』『药』啊,直接毒死岂不更干脆?
很显然,这个难题已经成为破案的一个突破点,只要想通这一点,也许就有了破案的希望了。
“是狗哨!”
高强道。
“狗哨?”
众人全都一副茫然的表情。
高强道:“狗的听觉比人灵敏很多倍,一些超高频声音人是听不到的,不过狗却能听到。
狗哨就可以发出人听不到,却能让狗听得到的超高频声波,可以用来训狗用。
靳向辰,我不就是不小心拆了你家门,不小心把你看光光,不小心骗了你一两咳咳!好几次嘛?你至于处处看我不顺眼?你说呢?当然不至于啊!!郁千浔两眼冒火光,恨不得扑上去咬死某人!在她心里,靳向辰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恶魔,一个骄傲霸道的混蛋。那你总可以把我手腕上的手铐打开吧!郁千浔气的磨牙。不可以!浔儿,我不想再跟你玩躲猫猫的游戏,做我的女朋友不许拒绝!靳向辰步步紧逼将女孩儿锁在墙角,嗓音中透着一抹无可奈何。郁千浔无语斜睨着某人,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家伙越看越顺眼了呢?...
古老相传,只要沿着古之圣贤留下的古贤之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历经万千磨难,便有机会结圣胎铸圣贤之身,最终成就圣人之位!在一个成圣艰难的时代,陆绝追寻着古之圣贤的足迹,逐渐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圣贤之路!...
他说老婆是拿来宠爱的,所以,一欢成爱她说老公是拿来用的,所以,一用成瘾她裹着小被单,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老公,她们说我太没骨气了,总是一次一次的沦陷在你的银威之下。SO?男人挑眉。我想试验一下。她笑靥如花,十根葱段般的手指覆上男人,证明我的意志力比你坚强!然后...
...
夏翩和她丈夫霍之瑾之间有个秘密协议,她做他五年的同妻,他给她想要的五年之后,两人友好离婚,各得自由。但好景不长,这个秘密就被霍之瑾的大哥看破,夏翩原以为他会当众揭露,然后将她赶出霍家。但,他却什么都没做,却在暗地里对她徐徐诱之,织了一张让她无法逃离的大网,将她一网打尽。十二岁那年,夏翩喜欢上一个男生,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却送错了人。二十二岁那年,霍之卿收到一封情书,除了稚嫩的告白之外,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夏翩嫩得能掐出水来。十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她根本不记得他,可他依旧记得她。她挽着霍之瑾的胳膊,站在他面前笑着叫他一声,大哥。没有人会知道,一向不近女色的霍之卿,其实心里藏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是他亲弟弟的妻子。他一向冷静自持,却做不到坦然接受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大哥’,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他将她抵在门板上,狠狠地攫取了她的唇瓣。事后,他一脸愉悦,低声附耳问她,都嫁给之瑾一年了,还没学会接吻?夏翩气急反驳,接吻有什么意思,我们只喜欢做!很好!霍之卿轻轻点头,唇角勾着笑,只是那笑,笑得夏翩头皮发麻,她忍不住想要逃。可哪里逃得了?那一晚,在床上,他将她吃干抹尽从此,她再也不敢叫他‘大哥’,而是我是你的什么?他的嗓音,低沉而磁性,充满了诱人的蛊惑。夏翩害羞捂脸,轻轻叫他一声,老公。女主性格不文静不淑女,偶尔装可爱,多数时间都处在抽风状态。男主性格成熟稳重,清冷淡漠,给人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两个字形容装B。本文依旧延续茶花的写文风格,甜宠,暖心,欢乐。喜欢,你就来,我等着你...
无敌剑仙白羽陨落在天劫中,一梦回到地球少年时代。前世的他踏入剑道之巅,剑斩万界,却孑然一身。这一世他一步一个脚印再修剑仙,从此横扫世间,俯瞰苍穹,登临宇宙之巅。我欲成仙,战苍穹,试问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