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杜江山白手起家,用了大半辈子时间打拼,创立了杜氏集团,成为京华市商界的龙头老大,知名度响誉国内外。
杜氏的总部曾经设立在京华市最繁华地段的帝都大厦,鼎盛时期,帝都大厦百分之七十的办公楼,都为杜氏所征用,京华市其他集团公司难以望其项背。
在商场征战多年从未败绩的杜江山,三年之前,却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将杜氏大权交给纨绔独子杜秋,从此杜氏陷入水火。
杜秋掌管杜氏第一年,杜氏财政缩水了大半,总部也由帝都大厦搬出,重新设立在一个二流商业地段。
第二年,杜氏财政再次缩水,总部设立地点沦为三流。
所幸第三年,也就是一年前,杜秋因祸事昏迷不醒,否则以他的败家速度,恐怕杜氏无法在京华立足。
重返商场的杜江山年老力衰,而且远离商场太久,无法挑起大梁,幸亏养女杜雅玫在旁辅助,但就算父女连心,却无力回天,顶多只能让杜氏保持原貌,却无法让杜氏地位在商界向上踏进一步。
杜氏由原来的京华市商界龙头,定格为三流集团。
杜氏如今在一个三流的地段,租用了独体的五层小楼作为总部办公,总部员工由原来的三四千人,锐减到如今的三四百人。
“杜总早上好!”
公司的员工,并不曾得知杜秋已然醒转,门口的保安和杜江山打了招呼后,这才看到一边的杜秋,心中一震,结结巴巴:“杜-----杜少,你-----你-----早上好!”
完了,这个纨绔大少居然醒来,他要是重返公司,大家都没好日子过。
“早上好!”
杜秋微笑点头,礼貌的回应了一句。
保安愕然,盯着杜秋如同见鬼,自己这种在公司最低等的职务,这位大少从不当人看,今天居然和自己打招呼,惊讶的差点闪了腰。
杜秋微微一笑,这次自己重返公司,类似这种情形会时有发生。
到了五楼,杜江山朝那边的总裁助理办公室奴了奴嘴:“阿秋,雅玫应该来上班了,你去和她谈谈,我就不过去了。”
说完径直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透过玻璃墙,助理办公室的情形印入眼帘。
那个熟悉的身影,此时正端着一杯咖啡和一名女员工在讨论着什么。
她一身合体的OL装,身高一米七左右,长发高高挽起,笔直的美腿上套着黑色丝袜,一双八厘米左右的高跟鞋,发型清爽,柳眉弯弯,皮肤白晰,略施粉黛,性感之余却又透露着一丝高贵。
一年没见,杜雅玫还是这么的漂亮,而且,这一年她助父亲在商场征战,经过职场磨练,多了份成熟的风韵。
杜秋清楚的记得,杜雅玫小时候外貌并不见如何出众,只是留洋回国后,便身材高挑气质出众,自己完全被她所吸引,向她伸出罪恶的黑手,结果被父亲全力阻止。
从那以后,杜雅玫便搬出了杜家。
不过那是以前的自己,以前的自己见到杜雅玫如今比以往更增成熟风韵,恐怕只想到如何把她弄到床上去,现在的自己,除了有些许的欣赏,却并无邪念。
而且,已经答应了父亲,自己还要想办法说服她,让她与自己在杜氏和谐共存。
一直在和女员工谈笑风声的杜雅玫,并不曾发现办公室内多了个人,等她无意间一瞥,顿时如同见鬼。
手一抖,半杯咖啡泼洒在地上。
惊骇只是一瞬间的事,随即杜雅玫娇躯颤抖,就像在面对蟑螂臭虫,神情激动的伸手朝门外一指:“滚!
滚出我的办公室!”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