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最后一句是实打实的出自真心,他就没见过比他家师父大人更令人觉着不能理解的人了!
这已经不是大智了,是大智若愚了吧!
待下了学,出了张府之门,宝玉便吩咐跟着自己的茗烟道:“我今日要去探望一个朋友,已经与太太报备过了,你且先回去便是。”
“哎呦我的爷,”
茗烟登时苦了一张脸,“这怎么成?若是让老太太知道我没跟着您,只怕得打断了我这一双腿!
您要去哪儿,我跟着,保证不给您添乱还不成吗?”
宝玉将天书先抱了上去,自己也跟着一翻身,利落地上了马,整了整纷飞的衣袂笑道:“既然如此,你便跟着我。
只是一点,那人既是我朋友,绝不许你看清了他府上,可明白了?”
贾府的人,俱是生着一颗富贵心,两只体面眼,这点宝玉再清楚不过。
有钱有权、手里散漫的,方能被奉做大爷,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若是略贫苦一些,哪里还会有这般众星捧月的待遇?
前世的迎春便是这般受那些个奴仆欺凌的,虽是有其性子立不起来的缘故,可到底也是这些仆人惯会捧高踩低而造成的。
也是因着这个,宝玉原本并不打算带茗烟一同去,毕竟要去的那家府上相对并不显赫,若是茗烟无形中透露出了些态度来,岂不触动了多心之人?
茗烟听了这话,赶忙点头哈腰:“爷,小的知道了。
爷的朋友,我们这些个当下人的哪里敢瞧不起!”
宝玉瞥了他一眼,且先记下了他这话。
他们沿着此时尚且热闹的街道走了一段,方才慢慢走入相对达官显贵较少的城西去,到了一处并不显眼的三进宅子面前。
这座宅子青砖白瓦,隐隐看起来竟有些江南水乡的味道,茗烟上前去敲了门,说了自家主子的身份,就有小厮忙忙地迎了出来,将主仆二人并看热闹的天书一同领进屋里去。
茗烟四处掌眼一看,果然只是清雅,却并无甚富丽堂皇之气,甚至连屋中陈设也不过平平,不由得心下暗暗吐舌。
瞥见宝玉要在那只搭了半新不旧的藕荷色软垫的椅子上坐了,忙道:“爷——”
见宝玉回头冷冷看了他一眼,他方才想起宝玉先前那话来,忙住口不语了。
自有其他下人带着他去了那边儿的房里等候,宝玉却只与管家说了两句话,等了一会儿,便见一姿态极妍的青年款款而至,着了件烟紫色的对襟锦袍,愈发衬出其朱红的唇、玉白的面来,颇有些动人心魄的意味。
不是别个,正是秦可卿。
秦可卿笑道:“宝玉今日如何来了?可是上过了课过来的?可用过饭不曾?”
宝玉忙道:“多谢秦大哥费心。
只是我这次来,原是为了探望鲸卿的,不知他眼下身子如何了?”
听了这话的秦可卿不自觉便锁紧了双眉,神色间也像是笼上了一层朦胧而忧郁的薄雾。
黑与白,罪与恶,在这个世界上紧紧环绕。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摆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要你看的剑的地方便会有生死。如今所有的罪恶都源于那消失的一百年中,那没有记载的历史中。...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远古饱经杀戮的魔刀,身体孱弱的少年,不断地杀戮,不断地吞噬,最终会走向哪里孤独的旅程,尝遍世间百态的心得,灵魂的提升。跨越空间层面的战斗,站在诸神的巅峰!...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今生重来,我打算做一个低调赚钱的小能手 当个可爱村姑,听爸话,娶一个男人当上门女婿 让姐姐妹妹全都站起来,走在幸福的小康大道上 干亲哥哥,青梅竹马,前世前夫,还有这位前世没见过的小哥 喂喂,你们别捣乱我的姻缘,先去前面领号,再到后面排队去 --又名重生1988又名重生村姑又名我爱我家 这是一个从小被人骂白痴笨蛋的女孩,带着全家全村致富发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