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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遥怜曾听人说,袖犬是天竺菩萨座下的礼佛犬。
它不止嗅觉、听觉敏锐,传闻里它们更是能察觉到藏在暗处的危险,传的是神乎其乎。
因为它身形娇小,只有成年人巴掌大,能被藏在袖口中,故而称作袖犬。
在顾遥怜脚下的这只袖犬生的圆润,一身油光水滑的橘色的毛中,唯有胸前一小撮是白色。
它的背后系着一个秋香色的小包袱,显得它更可爱。
顾遥怜不仅笑了笑,她蹲下身子,问了一句,“你怎么来这里了?是不是跑丢了?”
袖犬像是能听懂她的话一样,围着她的脚绕了一个小圈,茫然的甩了甩头,最后选择背对着蹲坐在她身前。
它身上系着的包袱很小,上面不知怎么被划破了,露出的缝隙内,可以看到里面装着指头大小的瓷瓶。
顾遥怜看着它摇动的小尾巴,试着道,“这包袱是给我的吗?”
它立即站起了身,小尾巴摇的更欢了。
像是恨不得让顾遥怜夸奖它聪明一样。
顾遥怜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聪慧可爱的袖犬,对它也是十分的喜欢。
她抬起手从它的背上把小包袱拿了下来,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着的是一瓶金疮药和一张小纸条。
字迹是她熟悉的柳体,这是宋临渊的字。
前世顾遥怜曾无意间见过宋临渊的字,所以她同姑父说宋临渊的字写的好,也绝不是虚言。
宋临渊在纸上写,他出入伯府怕是不便,所以才让他饲养多年的袖犬十一把金疮药送过来。
永昌伯府守卫最森严的地方,其实并不是老伯爷的松鹤院,而是王若兰的永青阁。
顾遥怜的长安院就在永青阁后面,前面喊一声,后面便能听见动静。
宋临渊不方便出入内院,更是不能找借口来见她,否则大房的人不知会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对三房不利。
所以让十一送来东西,是最好的办法。
顾遥怜有些惊讶,伯府虽不大,但是这小东西是怎么准确无误的找到自己的?也太厉害了。
手中的金疮药怕是价值不菲,顾遥怜想要这个东西,是因为自幼习武的王若兰,在很多时候下意识去做的事,总会弄伤自己。
上次,王若兰在小厨房给顾遥怜和裴誉做莲子羹,就被菜刀砍伤了手。
之后,裴誉便再也不允许王若兰踏入厨房了。
但是姑父和她总不能事事都不允许姑母去做,不然这做人还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顾遥怜才会厚着脸皮问宋临渊要金疮药。
他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站在甲板上想杀要害自己的小厮。
对他她也无需伪装什么乖巧温顺、贤良淑德。
“十一?”
顾遥怜把纸条折好后,又看着地上的袖犬,想了想才说,“你等我一会。”
她拿着金疮药进了屋内,很快又拿着针线走了出来,把秋香色的小包袱上的缝给缝好。
顾遥怜擅针黹,不过片刻便在这普通的小包袱上,绣了一个简单的红枣。
她又在包袱内放了一包包好的酸枣核。
她这段日子,喜欢酸涩的东西。
她记得宋临渊总是失眠,恰好她知道酸枣核泡水,有宁神功效。
“辛苦了。”
顾遥怜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没有丝毫抵抗力,她眯着眼抚摸十一,很喜欢这种手感。
十一极通人性,它趴在顾遥怜的脚边,任她揉来揉去,最后更是翻身露出小小的肚皮,让顾遥怜的心都融化了。
“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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