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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地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把你纯真无邪的笑容给我吧;
我没那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用我炽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罗北笙低头看时,怀里的女孩已经疲惫地睡去了。
她那如鸭羽般浓密的睫毛覆盖在那惨白的小脸上,平素殷红诱人的唇现在毫无血色,眼睑下青灰一片,在灯光下越发显得疲败无力,看得人心疼。
罗北笙将女孩轻轻地放在担架上,动作轻柔,仿佛手上捧着一件绝世珍品一般。
路第二天终于开通了,萧晴这一波伤员很快被转移到当地的县医院,之后被送回盛海市的医院,所幸,经过检查结果如她所料,没有大碍,但是当时抢出来的摄像机被砸坏了,机子里面的带了也丢了,器材保管不利,当时在现场的三人都受到了批评,这事可大可小。
台里来调查,萧晴记得当时情况很乱,她和那个新来的摄像小伙子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走了,临走还交代小红呆在原地看着器材,后来她去救人了,可现场太乱,后来怎么样,出了什么事她都不清楚,也没人能给她证明。
台里就带子丢失的事,声称要给处分,萧晴一个人承担了下来,但幸好不久,清溪镇政府当地的表扬信寄到了电视台,表扬她冒着生命危险从废墟里救了个刚出生的小孩,算是没让处分落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是罗北笙偷偷给当地的镇领导打了电话,悄悄地把事情办了。
但是,萧晴的右臂就没那么幸运了,医生说她的胳膊可能一辈子都伸不直了,双腿也会不一样长,一长一短,腿骨折过,以后太剧烈的跑动是做不了了,这意味着在电视台的工作八成是要结束了。
从医生那知道这个消息,萧晴陷入巨大的失落中。
那阵子,她好害怕,虽然不影响手部的活动,但运动受限,这是让她不能忍受的。
罗北笙天天打电话来,每次都被萧晴按掉。
她不想见他,自己都这个样子了,不想以这样的残躯见人。
有天晚上,萧晴正躺在床上发呆,老爸萧建国推门进来,“晴晴,小罗来看你,你老是不接人家电话,他召集怕你郁闷出病来,带了好吃的来看你。”
“不见,爸,你让他走吧,我不舒服,不想见人。”
她背过身去,闭上眼。
“晴晴,我来了。”
罗北笙轻轻地走进屋里,站在单人床边。
手里拎着两个盒子。
“出去,出去。”
萧晴从床里甩出一件东西,是一本书。
书在空中划了个圈,落在地上。
“罗北笙你走吧,明天是周二,我和你看来我们是没有缘分,刚一领证,就有这么多事,现在我残了,以后怕是也干不了什么了,我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你,你走吧。
我……我讨厌你,讨厌你整天磨磨唧唧的,看着就倒胃。”
“行,那我象个老爷们,宝宝,你刚出院,肯定没有胃口,我买了山楂糕和奶油蛋糕,要先吃那个。
要是还不想吃,我再去寻别的吃食,要不给你买点酱鸡爪,或者鱼片粥。”
“我让你走,你是聋了吗,出去,出去。”
萧晴嚯地坐起来,满脸泪痕的喊着,语气里却有不容分辩的执拗。
“罗北笙你是傻子吗,我说我瘸了,他妈的,我不想看见你们,我不想别人怜悯我,趁我还没赶你,你赶紧走吧,还有我们刚领证,你家姥爷就没了,你说我还可能跟你在一起吗,那我成什么人了,可能这是天意吧。”
这话倒是没说错,有时候萧晴想想,就觉得这不会是天意吧。
罗北笙瞬间明白了她那后半句话的意思,“晴晴,什么天意啊,屁,我跟我姥姥说了,她老人家说:姥爷生前有话,若是有天他突然走了,让我们热孝成婚,不必拘泥于什么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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