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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起故乡的院子墙头,一到夏天就探出来的大簇花枝。
还有人种月季。
枝茎粗壮,开出的花有碗口大。
这些花开得轰轰烈烈,此起彼伏。
如同一场盛大的演出。
找到这样的房子,是为了写作。
生活中唯一没有变化的事情,只是写作。
有时候写上10个小时。
有时候只写5分钟,就关上电脑开始出门。
我的出门,大部分都毫无目的。
就是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说话,也不做什么事情。
置身在人群中,但不与他们发生关系。
我喜欢流动并且疏离的状态。
旅途,酒吧,火车,长途公车,候机厅,火车卧铺之类的场所,最能够让我身心自在。
但若要出席什么场合,在宴席上应酬,我就麻木并且走神。
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很久。
一直很喜欢这个贴满碎花瓷砖的干净的小厨房,窄长型的,有很多窗。
常在炖汤或烧菜的间隙里,在小木桌子上看书。
把新买的牛津英语语法放在那里,随手翻上几页温习。
还有村上春树的书。
《象的失踪》。
那是他所有的书里最喜欢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
因为是朝西,厨房等到黄昏的时候,地上全都是明晃晃的阳光。
在冰箱上放了一盆小仙人掌,还有一个朋友丢弃不用的破旧小收音机。
平时不收听电台的任何节目,不喜欢有人实行狂轰滥炸的话语权,而且很多主持人说的话,又极其弱智。
但在洗菜的时候,可以调到音乐台,听到一些好听的歌曲。
声音是有些变调的,但能听清楚旋律和歌词,偶尔跟着哼唱几句。
它让我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
80年代是流行歌曲的盛世。
我把收音机长长的天线拉出来,搭在装满干燥花的密封罐上。
在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坐在小厨房里吃甜饼。
做了一杯用山茶、茉莉、玫瑰泡起来的热茶。
这一刻的寂静,让人愉悦。
吃完东西,继续要找一些事情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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