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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3页)

廉&iddot;h&iddot;荷恩敦写道:

我记得林肯先生对于他的祖先,只向我提过一次,那大约是1850年吧。

那时,我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外出,前往伊利诺州的梅纳德郡县法庭,那次我们要处理的诉状中涉及遗传方面的问题,于是他说起了自己的母亲。

他说,他母亲是露西&iddot;汉克斯和一位弗吉尼亚农夫绅士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推理、判断能力以及顽强的上进心与汉克斯家族的后辈大不相同,而这些禀赋都从他的外公遗传而来。

他还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机灵、强壮。

很自然地,他回忆起了去世的母亲。

马车摇晃着向前走。

他神情黯然地说道:&ldo;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一生中所拥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来自于她。

&rdo;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一句话。

从他沉湎于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于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闯进去的禁地。

但当时他那忧郁的话语、凝重的神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里,到处是跳蚤和害虫,他们连一把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

南施&iddot;汉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养大的。

她大概并没有进校门读书,这可以从她只以画记号代替签字这件事看出来。

南施&iddot;汉克斯的童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的家在丛林深处。

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汤姆&iddot;林肯。

他可以说是全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粗汉,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猎鹿为生。

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ldo;连拱&rdo;,大概是与林肯谐音吧。

汤姆&iddot;林肯是个流浪汉,他一事无成,整天四处游荡。

饥饿的时候就去打工,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

他修过路、砍过树、捕过熊,还耕过地、种过玉米、筑过木屋。

据说他曾三次受人雇佣,干的是拿猎枪监视犯人的活。

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经以每小时六分钱的报酬雇佣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隶。

虽然在印第安那州一个农场里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没有钱来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费。

对于金钱,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当他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商店赊账买下一条丝质吊裤带时,他妻子却不得不在家里用野荆棘fèng补衣服。

过了不久,他却在拍卖会上用三美元买了一把剑。

他大概想佩上丝质吊裤带和宝剑,然后光着脚去散步吧。

汤姆结婚后不久搬到了城里,靠做木工活养家糊口。

他给人建造磨坊,但是,雇主不肯付他钱,因为他锯的木材根本没法用,为此他还打了几场官司。

汤姆看出自己只适于在丛林区生活。

于是,他就带着妻子回到了森林边上的一处贫瘠、到处是石头的农场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离开山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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