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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刚一蒙蒙亮,鸡一叫,于大郎一个翻身就从床上坐起来了,他的小厮太平在小床上一动,连忙跟着起来,“大哥精神越来越足了,晨钟还没响呢!”
于大郎还好,太平的精神头是眼见得足起来了,于家虽为县令,但从前吃得并没有这几个月那样好。
第一个,精米的价格下来了,糙米的价格便更低了一些,还有那便宜的鸡蛋、鸡肉都在卖着,于家虽然前途未卜,但在食物上的供给要比以往给宽容,第二个,太平这样的小厮如今吃住在于家,自然都是不出钱的,而他每日里除了陪着于大郎上半日的课之外,余下那半日于大郎教书的工夫,他也跟着混到修路的队里做些写写算算帮闲的活,买活军给他记半个工,一日也有十文拿,于家照旧还开发月钱给他,因此太平的日子要比以往竟还宽裕许多,再加上于家搬进新房以后,给所有小厮丫头都准备了小床,不像是以往只能睡在踏板上,又或者在门洞、廊道里找住处,甚至还有些在隆冬时节要去鸡毛店里过夜找暖,现在他们足可以有一张小床了!
吃得好、睡得好,太平这半年长高了许多,不再向是那永远没睡醒的模样了,他勤快地去厨房打出热水,于大郎从茅房回来正好和他一起蹲在水渠刷牙洗脸。
洗漱过了,太平又从厨房打了热茶出来,两人各喝了一大杯——自从开始用蜂窝煤,开始烧炕,这热水也就比以往要丰富得多了。
若是从前,一早厨房用热水最多,小厮们是混不上热茶的,只能喝些棉套里藏着的昨夜残茶,带些虚无缥缈的余温罢了。
于家的房子是新建起来的,到底从前曾是县令,有些抹不开的面子,虽然人口不如徐地主家那样多,但还是建了二层的小楼,便有两个灶台,灶台上随时都有两锅热水,这样一来,小厮婢女们也可以喝热茶,用热水洗脸擦牙了。
于大郎和太平在起居上的差别逐渐缩小,但他倒是很为太平高兴,大郎,用家里人的话来说,‘是个心慈的人’,见不得旁人受苦。
他和太平从小一起长大,是和亲兄弟一样的奶兄弟,于大郎最近有时只要望上一眼太平,便觉得买活军治下的日子也不算难过。
两个年轻人在院子里舞动了一番拳脚,这是买活军最近在课上教授的健体操,活动开了拳脚,浑身发热,微微地发了一身汗,此时天色方才大亮起来,有人推门进来。
是于二郎于康顺,“大哥,起得倒是早!”
“晨跑回来了?今日跑了多远?”
“十余里!”
晨跑也是近月来城里流行的新活动,起因是买活军每日早晨都是要出晨操的,自从城外的水泥路修好了,他们便去城外晨跑,不乏有些年轻人如于康顺一般,渐渐地也被带动起来,每日清晨跟在买活军背后稀稀拉拉地跑着。
——这当然也是粮食鸡蛋降价后的成果,半年时间,足够让一些少年人拔起一大截身高,也足够他们的脸上多了些血色,足够他们开始尝试着进行低强度的体育锻炼了。
和哥哥于康健不同,于康顺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考中了进士,家境显著地好转,他从小的营养还是丰足的,身体也比哥哥更强壮。
自幼便喜欢舞弄拳脚,买活军入城之后,于康顺便利用一切机会旁观买活军练兵,并且试图在家模仿,倘若不是买活军一直没有招兵纳新,于康顺恐怕早已入伍了。
家里人并没有太限制他的喜好,因此路修好以后于康顺每天都去晨跑,这健体操也练得勤快,他近半年长了半尺,食量大增,肩背都壮实了不少,身上的腱子肉一团一团的,看着有些买活军的味道了。
于康顺一早出去跑步是大家惯了的,太平赶忙去给他拿盆子巾子要帮他擦身。
动荡年月,于家下人不太多,两个丫鬟,长富是跟在于县令身边的管家兼长随,聘了一对夫妻厨子,平时也帮办些杂务,两兄弟能使唤得动的也就是太平了。
偏巧此时于康顺身后闪了个矮个子出来,低着头从墙边溜上去,于康健定睛一看,大吃一惊,“小月!
你怎么也——”
于小月冲大哥嘘了一声,自己冲上楼去了,梅香很快蹑手蹑脚端了一个空盆子上去,她们二楼自有灶台,女眷都在二楼住,若不太细心还真发觉不了于小月居然偷偷跟着二哥一道出去跑步!
于康健瞠目结舌,于康顺倒是满不在乎,示意哥哥压低声音,莫被父母看穿。
“怕什么!
买活军那些女娘,不也有当兵士的?早起自成一队也都晨练的,小月过去便跟着她们,也不止她,金家那个小娘也去的。”
听说金逢春也去,于康健便不再说什么了,此事粗看自然不妥,女儿家黑天半夜(天没亮是黑天)出入门户,这是门户不谨,在前些年,女儿家自己是要被人打死且不说,若是外传了,整个家族的名誉都会受到影响。
——但天下已经乱了有些年了,而且买活军治下,所有规矩都和往常不一样了,尤其是关于女娘的规矩。
买活军的女眷几乎都剪短发,说话也是粗声大气,谈笑间平视对方,丝毫不肯让人,甚么门户不谨压根就不在话下,如今连于太太都要出门去做活上班了!
这些从前的规矩几乎只是存在于模糊的印象里,只是倒吸一口气的程度,仿佛只要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便可由得她去。
金逢春也去,便是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
谢双瑶喜欢任用女子,这个是大家都看出来的,而金逢春便是她夸奖过好几次的女学员,如今她在城里教扫盲班,每日还上半日的中级班,很多人都猜测金逢春上完高级班后,或许会成为临城县第一个正式就职的女官吏。
而于小月虽然也得过谢双瑶一两次夸赞,但似乎还不如金逢春那么受到重视。
人皆有争先之念,于大郎知道自己恐怕是要蛰伏些年,便不会阻碍小妹的上进。
他是于县令的长子,和次子以及女儿走的路线天然便不相同,官宦人家在下注时总是谨慎。
老二喜好舞枪弄棒,在乱世可以自保,向买活军靠拢是父母所乐见的,小月是女娘,外界几乎不会在意她的动向。
买活军的统治倘若一直持续,这两个子女便会有更好的前程,而若是买活军最终倾覆——按照大家隐约的常识来说,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于大郎作为长子,便可以很方便地被摘出来,他只是暂时屈从乱军旗下做个教书先生而已,其气节似乎尚未受损,毕竟塾师做为底层读书人常常选择的职业,在朝堂诸公处似乎总是可以得到一些别样的宽容的。
在买活军旗下,弟弟可以试着使劲做个小军官,妹妹也知道和买活军的女娘靠拢,而于大郎便只是个教书先生而已,他也在读中级班,也愿被选拔去读高级班,但读完高级班之后并无意出仕,只愿一直教下去。
这当然比不上考科举、做县令那样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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