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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朝公孙寿鞠躬示意,装作因这恭维而十分高兴的样子,事实上,我觉得他多多少少也确实有点儿。
他注意到双座四轮马车正在攀山,道路变得越来越陡,拉车的马也不得不花费更多力气。
他对多尔金地区的地理了解得不多,但在他看来,他们一定是在攀爬着北唐斯的山坡,这些白垩山的山脊从吉尔福德一直延伸到多佛尔的白色悬崖。
事实上,他们正在赶往北唐斯上博斯山的某座最高峰。
当道路渐渐消失,双座四轮马车再也无法前进时,福尔摩斯和公孙寿一起下了车。
他们继续步行,走到山峰顶上,而那只神秘的小箱子就夹在两人之间,他们各抬着它一边的把手。
福尔摩斯说,在那时候他俩看起来一定像是两个正准备去野餐的好朋友。
不过,那只箱子很沉,虽然他不知道里面放的究竟是什么,但随着他们走动,他能听到里面有东西相互撞击,叮当作响。
他们到达了山顶,萨里郡和苏塞克斯的风景在他们脚下逐渐向远处延伸,此处距南唐斯大约二十英里。
倘若是在一个清亮、少云的日子里,这将会是一幅摄人心魄的景象,乡野英国那被灌木篱笆墙隔开的森林,仿佛轻柔的波涛一般,仪态万方。
即使是在这样一个阴沉的十二月的日子里,所有田地都变得棕黄,树木掉光了叶子,它也依然蕴含着吸引力。
但他们来这儿的目的不是看风景。
公孙寿将福尔摩斯带到一组枕形的土堆前,说这些是古代的墓葬群,是国王、酋长和高级祭司等史前要人们的长眠之所。
他们放下那只小箱子,公孙寿打开捆住箱子的皮带。
他从里面拿出一本磨损严重的巨大旧书、几罐粉末和装着棕色液体的皮下注射器。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仔细地将那些粉末洒在草上,又在那个点外围画出一个大圈,并在大圈圆周上以均等距离画出特殊的装饰符号。
在整个过程中,他始终拿着那本书,时不时以书中的内容作为参考。
福尔摩斯看着他的这套仪式准备,不停跺脚擦手,以抵御寒意。
他只知道那些粉末是灰白色的,却无法确定它们的成分,它们有点儿像是某种灰,非常细,但又有些凝结成团。
至于那本书,写在书脊上的金色字母经过长时间的摩擦,磨损严重,几乎无法辨别,但他还是设法读出了作者的名字,那是路德维希·普林,书名则是《蠕虫的奥秘》,或者至少是接近这个名字。
他们头顶的云层显得很低,光线像不透明的触须透过云层向下擦过光秃秃的树冠,那些树木围绕着这个地点排成半圆形,看起来就像是圆形竞技场中的观众。
四下里十分寂静,而在公孙寿做这些准备时,周围似乎变得更安静了。
唯一能破坏这种静穆的,只有白嘴鸦偶尔的呱呱叫声,或是斑尾林鸽振翅的声音,但它们很快就会减弱、消散,而后便只剩下轻柔的风吹拂的飒飒声,听起来就如同一阵持续不断而摇曳着的呼吸。
最后公孙寿表示,他已做好全部准备,让福尔摩斯卷起一边的袖子。
“这是要做什么?”
福尔摩斯问道。
那中国人轻拍注射器来抖掉里面的气泡,接着按动活塞,从针尖上挤出几滴液体。
“一种我自己发明的混合物,”
对方回答道,“由多种物质混合而成,你或许可以叫它鸡尾酒,它的主要成分是鸦片和可卡因,此外还添加了大量只生长在中国大陆的药草的萃取物。”
*
“你竟然让他把这种东西往你身上注射!”
我吓坏了,“福尔摩斯,你疯了吗?你知道这么做有多草率吗?”
“我别无选择。
公孙寿说,假如不注射毒品,之前所有的准备就都泡了汤。
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他所谓的‘寻梦之旅’,将绝不会出现。
我很可能只会站在那儿,拨弄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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