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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无疑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婚礼这天,余笙脑海中想到的,就是这句话。
对她来说,陆西洲的出现是偶然,是她生命中忽然间闯进来的一缕清风。
可偏偏就是这一缕清风,让她心旷神怡。
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以前的她也曾希望爱情如约而至,如果它不来,那就……算了。
就是这样无所谓的态度,让她在遇到陆西洲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热情和投入。
而随着朝夕相处,她发现爱情最美的样子,不过是陆西洲陪在身边。
她穿着漂亮的婚纱,精致的脸蛋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周围的工作人员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
在这座城里,谁不知道陆家长子陆西洲将妻子捧在手心疼爱?给她最好的一切,拒绝所有女人的暧—昧。
当下的二十四孝老公。
他们都觉得,余笙得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嫁给陆西洲。
好吧,余笙姑且觉得自己拯救了银河系吧!
反正,陆西洲是她一个人的!
“笙笙,快点快点,我哥他们来了!”
陆西霖将余笙的高跟鞋藏了起来。
按照习俗,新郎要找到新娘的高跟鞋,才能将新娘子给接走。
而现在陆西霖作为余笙的娘家人,自然不能那么轻易地让她哥把鞋子找到。
余笙看着陆西霖寻着稀奇古怪的地方,嗔道:“你别放那些犄角旮旯的地方,万一找不到嗯!”
“笙笙,我现在是你娘家人,你怎么能帮着你老公说话呢?这鞋子藏得越深,我哥找起来就越不容易,以后就会越珍惜你!”
余笙失笑,什么话落到陆西霖嘴里,都有道理了!
最后,陆西霖将余笙的高跟鞋藏在坐在床上的余笙的婚纱裙摆下。
大概正常人都会在房间里面四处搜寻,大概也就只有陆西霖这个小丫头会将鞋子藏在她的裙摆下。
那叫什么?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在婚礼这一天,余笙也就由着陆西霖闹了。
不多时,陆西洲就带着伴郎团上来了。
可以说,过五关斩六将。
他们伴郎团离开,她们的伴娘团同样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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