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天渐亮,初秋的凉风带着一丝丝的寒气吹扬着大地,郭芙兰深吸了一口森林中独特的空气,拿着手中还冒着热气的大肉包子吃了一口,满意地点点头。
青云山下的山村飘起了一丝丝的炊烟,今天是部分秋收作物好可收的好天气,大伙憋了大半年的劲可等今天,早早当家的吩咐顿饱饭好使劲干活。
程景浩一口气做了三十多个包子,馅多皮薄,面粉揉得很有弹性,很细心的用油纸一种一种包子包裹后再用一条大纱布包着,至于为什么用纱布,医馆的纱布不用钱,留个包子给掌柜就省事了。
郭芙兰斜背着用纱布包着的包子,一手拿着肉包大口地食着,一手拿着昨天问掌柜要的药粉,围着青石屋走了一圈,然后在后院带有异味的几个禾草堆上分别洒上一包,露水很快把白色的粉未溶化掉不见了。
秋高气爽,村里的人老是把这当成了调情圣地,也不问一下主人家的意见,这可惯不得。
哼着歌,穿着薪新合脚的牛皮靴,样子与现代的皮靴橡胶底是没有得比,也不知道那家伙去找什么缝的,缝口密实不见线口,怕鞋底入水,外层缝了一层防水防滑的小硬木条子,穿着那靴子比穿那白棉布可舒服多了,起码不用跑两布脚就湿了,也不枉她早起来奖励他。
睡眼惺惺的程景浩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做了三十多个大包子分了三次蒸,怕那些白布鞋又被那婆娘糟踏半夜亲身去牢房那里监督那女人缝鞋子,顺带赔进去三个菜包子,看守官兵两位、柳金月一位。
好不容易东西配齐,就着天快亮的时候眯了一下子,就赶紧端着那银两与契书去衙门等潘老头一起过户。
压根儿没有发现,睡在厨房的禾草上的马小强顶着一头狗咬似着光头把早起过来烧水的张小二吓一跳,把马小强给笑醒了。
“我,我,我的头怎么光了?昨晚还好好的。”
马小强一脸愣着摸着有点刺手的头,部分地方还被剃光滑,有些没剃干净的东一块西一块。
“真是半夜进贼,不进去偷贵重药材,专门去偷您的头发,笑死我了,不行了肚子痛去厕所。
帮我烧一壶水,等一下告诉您去哪里有便宜剃光头的地方。”
张小二捂着肚子,冲去厕所。
算着时辰的潘老头,一清早就让下人把师爷提前请回衙门,两人刚到门口,正想吩咐那下人去叫程景浩过来过户。
迎面就进来一个红肿着脸的光头,笑眯眯地对着他们俩打招呼。
也说不上是光头,后脑子还留着一个倒放的桃子般形状头发,还扎着一条细辫子,这造型。
。
。
。
有意思,有意思,不知道是镇中哪位剪发师帮他剪的。
那光头跟他们打招呼后,潘老头与师爷半晌才反应过来。
“程侄子?程景浩?好样子的,一买房子就剪个头发吉利一下。
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样子?”
“什么剪头发?”
程景浩对着他们奇怪的眼光,像平时一样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头发可没摸着却摸了一手光滑温暖的自家头皮,马上醒悟过来,心里气愤地臭骂着婆娘不就几只蚤子就把他头发给剃了,嘴上却讨好地对着潘老头说道,“这不没钱吗,正好把多余的头发剃了买个几文钱,昨晚也没睡好,东家借西家拼的,我这混头再怎么样也不敢欠师父您钱,对不对?”
这一番话说得潘老头一条通的舒服,连带一旁的师爷都不禁心里面拍掌。
这小子可够拼的,这潘老头子的盘子镇上可没人敢接,别看每月领的银两让人眼红,可那活没几个人挺得住。
三人也没有多话进了衙门,收了潘老头银两的师爷快速地为两人办了过户手续,程景浩赶忙把八十两银两交给潘老头收回借条。
过户的手续一办好,潘老头心头上的大石如风般吹散,心情极好的拉着师父与程景浩两人去茶楼请他们喝早餐。
“这这这怎么好意思让师爷您请客。”
程景浩心花怒放地说道,这又省了一笔早餐钱,等一下吃不完打包作午餐。
“就冲着您这声师父,还有您这光头剪得好,跟我做事得有个狠劲,您这头发一剪气势都出来了。”
潘老头笑着说道,说着还忍不住摸了几把程景浩的头。
“哈哈哈哈,师父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程景浩对自己现在的样子忍不住好奇了起来,那婆娘剪得有那么好看吗?
在茶楼,剩着潘老头与师爷间隙,程景浩借口去茅房,对着那茅房外面的观景池照了半天,才托着下巴自言自语地说道:“把我剪得那么帅气,我这就原谅您!”
医馆里的马小强顶着一头狗咬的头发,问掌柜借了把剃刀,心疼地给了张小二半个菜包子,让他帮自己把头发给剃干净。
本来又瘦又黑的他,还来了白白的光头,说不出口的格格不入。
欲哭无泪的马小强心里埋怨着夜里偷头发的贼,偷头发就好好的弄干净,去找人剃干净可得花四文钱,多浪费钱!
十四年情深似海,痴心交付,换来的是他江山稳固,她家破人亡。当她踏着鲜血步步重生,回归血债的开端狠毒?你可知亲眼看着双亲被野狗分食,是何等痛不欲生?在这个世家与皇族共天下的浮华乱世,她是华陵凤家最尊贵的嫡女。一手折扇,半面浅笑,藏住满腹阴谋。一袭红裳,七弦着墨,结交天下名流。当她智斗族男,颠覆祖制,成为有史以来唯一一位女少主当她跻身清流,被名士推崇,成为一代领袖当她将傲娇的狼骑战神养成人人垂涎的绝色男宠。凤举灼郎,我心悦你,你呢?慕容灼她足下的尺寸之地,便是本王要守护的江山!巍巍帝阙,谁将兴举盛世风骨?(读者群232886807)...
他曾是雇佣兵界的‘天王’,却为了报答师恩,舍弃所有踏入江湖,他是朋友眼中最护短的兄弟,他是女人眼中最完美的情人,他是敌人眼中最恐怖的噩梦,有钱有势又如何?犯我亲人者,杀!欺我朋友者,杀!崇洋媚外者,杀!杀!杀!...
穿越到异大陆,却遇见了老乡。尊贵的身份,俊美的面容,孰料命运多舛!神马?救他就得嫁给他?那啥,姐是个独生女,除非上门当养老女婿!...
一觉醒来,北冥寒来到了一个诸国林立的世界,这里群雄四起,实力为尊。在这里,是成为一名身先士卒,破军陷阵,为君王开疆拓土,功高盖世的神将?还是做一个手握重兵,猛将如云,谋士如雨,志在天下的君王?亦或者是做一个谋国谋军,决胜于千里之外,辅君王争霸天下的谋臣?一个封禅之物,一个随身系统,可以把北冥寒带到什么位置(残影寒风,qq409466248,有兴趣的人加我。)...
遗书我的名字叫做午昆仑,是个即将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也可能是目前火星上唯一还活着的人类。我还不想死,我只想说你们这帮科学家到底靠不靠谱?不是说每个遗迹只会出一次洪荒巨兽吗?怎么这火星遗迹出现了第二次?我去你们全家的祖宗十八代啊我刚刚拿到国家给的原始真解,我还指望自己修炼这基础功法有成,以后有机会去遗迹圣地昆仑去看看,学习更高的功法,成为一代绝强战神对抗洪荒呢!我不想死啊!我真的很有天赋啊!我的修炼速度是15倍啊,算不上顶级天才也是天才了啊。啊我去这是什么玩意...
这只是,一个穿越到以龙与虎和俺妹为主的综漫世界,立志不会成为变态结果成为了绅士的逗比,渡过日常生活的书,请不要抱有过多期待。(话说果然还是简洁的简介适合我啊)ps前期的第一卷基本上是两三年前的写下的,当年时候不论是文笔还是思想都有些幼稚了,所以也是希望各位读者大大能够稍微忍受一下推进到第二卷就会逐渐好些的哦就是这样了DA☆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