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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日积月累般,长久地在被金钱堆砌出的生活中一点一滴浸润出的审美,早就融入有钱人的骨血中。
像普通人习惯生活日复一日地重复,习惯公共交通的拥挤与准时,能分辨得出让人不适的味道是边上那个人闷臭的体味还是他塞在口袋中的包子味,能凭着经验知道哪条线路哪个时间段是人最少的。
程之也能从一堆外观大同小异的刀叉中选出最好的那一套,随口就能说出这个品牌的设计师注重平衡餐具的重量与规格,线条流畅优雅,握感舒适。
而程之在这方面的经验,被她极巧妙地运用在自我形象的包装上。
程之喜欢分享,她时不时地把自己的购物记录分享在社交平台。
久而久之,因为她的好品味,因为她的爱分享,被称为“最会买的女明星”
、“最大方的女明星”
。
程之同款博的数据,甚至比一些三四线明星账号的数据都还好。
咏姐也猜不准,当时程之第一次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好物时。
她到底是随手一发还是刻意为之。
总之,凭借这旁人无法模仿、难以超越的特质,程之很好地站稳了脚跟。
甚至拥有了远超她咖位的商务资源。
咏姐小心翼翼避过香水台,还是忍不住咋舌。
程之为了好看,订制了透光度极高的茶色玻璃置物架,又放在客厅显眼处,那么多精贵易碎的美丽瓶子摆在那,任谁来到她这里也不得不动作轻柔,轻声细语不敢造次。
纯纯地被环境和氛围压制。
她轻手轻脚来到卧房,程之正睡得熟。
大概也是自知不请而来,扰人清梦是多惹人厌,咏姐也禁不住地低声细语起来:“程之,该起了。”
又讪讪一笑,“我也不是故意挑这大早上来吵你,只是事情紧急,又不得不来和你面谈。”
边说边打开窗帘,却也细心地留了一层遮阳纱。
程之的眼睛怕光,这是旧疾。
咏姐再转过身时程之已经醒来。
她半倚在床头,晨光穿过薄纱,细细密密地落在她身边,更显她清纯灵动。
明明她年纪也不小了,可那种不谙世事的懵懂感却依然存在。
“也难怪当初宋导一眼就指了你演秦可卿,你这模样,他是怎么说来着。”
“哦,至善至纯,媚骨天成,在你身上融合得巧妙。”
咏姐坐到床边,亲昵地拍拍程之露出来的胳膊。
臀部陷下去,又似有一双有力的手,捧住她的身体不让她继续往下坠。
松软且有恰到好处的支撑力。
她不禁奇了,赞道:“这床垫是个好东西,回头牌子型号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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