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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彼之剧毒我之良药(第2页)

而这也是灵虫难以被驯化的最大原因。

原本的蜂王气息消失,这些剩下的幼虫,就会自动诞生出一只蜂王,继续繁衍下去,从而保持种群不灭。

知道它们这一特性的叶晨,将即将成熟变形的蜂王幼虫取出,从玉瓶里射出一滴他提前备好的精血,那精血瞬间凝成一枚铜钱大小的灵虫奴印,被叶晨的神魂包裹,化作一个黑点,隐入了那蜂王幼虫的头部。

蜂王幼虫具有血脉传承,又怎么会甘心接受奴役,不到三息时间,那一枚灵虫奴印,居然被蜂王幼虫不知怎么做的,硬生生从头部排挤出来。

叶晨看着蜂巢里近万枚幼虫,面上笼罩着一层寒霜,冷冷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叶某就不信了我一只只的试过去,看你们到底受不受这灵虫奴印。”

鬼爪凝实,那只蜂王幼虫噗嗤一声,被叶晨捏破成渣,扔到一边。

好在一滴精血凝聚成的灵虫奴印,可以反复祭炼上千次,换句话说,真要将这万余枚幼虫全部祭炼一遍,叶晨也只是浪费十几滴精血,算不得什么大事。

叶晨的执拗性子上来,便静静地修炼一会,等到十几息后,出现了另一只变异蜂王幼虫,他就立刻摄取出来,开始祭炼。

不知过去了多久,叶晨的身旁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层残破虫体,都是祭炼失败,被他一手捏死的。

上万的幼虫,直到剩下了三四十只的时候,那只变异的蜂王幼虫显得更加强壮一些。

冥冥中不知道什么原因,像是有东西随着叶晨的灵虫奴印一起,隐入了那蜂王幼虫的体内,那幼虫挣扎一会,终于停止了向外排挤灵虫奴印,安静的趴在蜂巢里,不再动弹。

叶晨一笑,努力终究没有白费,感受着那种心血相连的操控,这预示着冰玉蜂已经成为了他的灵虫。

虽说只剩下了不到四十只,种群小的可怜,可他明白,只要有蜂王,冰玉蜂的蜂群壮大不是什么难事。

将那一大堆的幼虫虫体全部收进储物袋,叶晨没有一点点的遗憾可惜。

东西只有属于自己才值得珍惜,若是不属于自己,那么再珍贵,也是无用,因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去伤怀悲秋,实属浪费感情,耗费光阴,徒劳无功。

他想以后可能要多弄一些灵草灵药进来,好给冰玉蜂采集,酿造冰玉蜂蜜和蜂王浆。

下到石阶下方,看着那只和自己的魂体差不多大小的石雕蛤蟆,那副大嘴冲天的滑稽模样,叶晨一笑,恶作剧般拿出来一个储物袋,那里装着数十万冰玉蜂和自爆的法器残渣。

“既然你这个窟窿不大,还这么能吃,我就不信,你什么时候能填满了。”

叶晨嘟囔着,储物袋的袋口,冲着石雕蛤蟆的嘴巴就倒了进去。

那一堆东西倒进去,竟然一点声响也没有,叫叶晨很是郁闷。

按说每一只冰玉蜂都有拳头大小,这数十万只,也要有好大的一堆了,这倒好,叶晨探头一看,小蛤蟆的嘴里还是空洞洞的,黑的要命,根本就看不到底。

叶晨嘀咕了几句,却不敢将神魂探进去,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还是不要冒险为好。

反正这东西就在自己的灵台里面,以后实力强大了,还不是任由他摆布。

被这小蛤蟆弄得毫无脾气的叶晨,突然下了一个决定,以后只要别人看不上眼的废渣残尸什么的,只要带有灵力,或者含有灵材,他就全都收进来,塞给这个小窟窿,看看哪一天能装满。

就因为叶晨今日这一个有点荒唐的决定,日后修真界,出现了一位叫做陈破烂的修士,专爱打扫混战的战场,因此人缘极好。

之所以不叫叶破烂,是因为叶晨出面打扫时,都会使用法宝化成另一人的模样。

谁叫打扫战场,归拢垃圾不是什么光彩营生呢?

因而那个行踪神秘,专爱收拾垃圾的憨厚散修,就有了一个听上去更踏实的名字:陈老实。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又因为憨厚老实,从不与人争抢有用之物,加上人缘极好,口碑不错,也很少有人针对他,给他难堪。

再加上真有觉得陈老实很奇怪,想要拿下他搜魂盘查的,无一不神秘失踪,倒是叫陈老实身上,更是笼罩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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