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西蒙对女儿李西月说,尽管李西月原名不叫李西月,而是叫李白月,都跟他的三个哥哥一样,是白字辈,但,傻女婿是唐朝李太白的粉丝,总觉得叫李白月就容易想起李白诗歌中写了无数次的月亮,所以,就擅自作主给她改成李西月了,妈的,这傻女婿真傻,这么一改倒不会跟李白扯上关系了,可又跟老子同辈了,老子怀疑这傻女婿是成心的。
傻女婿改了之后就诏告天下,李西蒙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只好由这傻女婿胡来,好在也不是啥大事,就是把女儿改得和自己老爹同字辈,他也认了。
“很好,那找谁去具体操作呢?”
还是李西月在问,到底是这个家庭会议上唯一的女人,心细如发。
李西蒙早有准备,他淡淡地说:“小瑞。”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震惊了,除了李西蒙自己。
他们原本以为李西蒙已经在树王身边物色好了人选,这投毒的事,怎么能让西蒙帮的男主角去做呢?
“父亲还有心思开玩笑,小瑞何等珍贵的身份,怎么能去做这样的事呢?也不怕污了他的手。”
只有李西月敢责备老爹了。
“老夫已经仔细分析过了,并不是没有代替瑞王的人选,但据老夫安插在烂树身边的人反馈回来的消息,这烂树深居简出,每日除了和他婆娘小梅卿卿我我外,就是读书写字,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的东西,也非常考究,至少要三个以上的下人品尝,没有任何问题以后,他才再吃,更绝的是,为他尝菜的人从不固定,包括给他弄饭的厨子,都要随时被他抽去尝菜,如果有人想下毒,那就有机会先毒死自己。
此外,他身强力壮,老婆又只有一个,别的宫女不管长得多美,他看都不多看一眼,所以,让他主动服用壮阳红丸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李西蒙这话有些自相矛盾了。
既然投毒这么难,那他弄这醒目的红丸来做什么?
这次提出这个问题的是李西蒙的长子正二品兵部尚书李白符,他问完后又说:“别的身边人都做不到的事,一直对着干的瑞王怎么就成了最佳人选了呢?”
李西蒙手抚银须笑了笑,说:“烂树防身边人有办法,但他防瑞王就没有办法了。
我已经想好了,不是马上要到瑞王生日了吗?也不用大办,别人都不请,就在他们的太子宫,兄弟俩住在一个屋檐下,请他赴生日宴,一点都不违和吧,而且,他兄弟俩坐一起,同样叫人当着面尝菜,也包括这当成开胃点心的红丸,尝菜的人可以服用解药,也可以跟着死,而且为了万无一失,还必须要让让瑞王提前服下那死御医开的解药,以防紧急情况下出乱子,烂树再小心再多疑,他也不会更不敢怀疑瑞王的好意吧,都同吃同喝了,你的命是命,瑞王的命就不金贵了?显然比他这个庶子强一万倍。”
“这么一说,我服老爹了。”
兵部尚书李白符不服老爹都不行。
其余的人终于也点下认同的头。
瑞王开头还挺紧张的,听完外公的话,他也频频点头,并接着大舅的话说:“外公想得真周到,让人不服不行,那这个美差我就接下来了,只要我没有生命危险,那死的就一定是烂树。”
他也跟外公学,把小树叫烂树了。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