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曾经往事(二)
“我家在农村,不在城里,你在那是找不到我的。”
暗夜一边吃着水饺一边说着。
“哦。
你也不经常去小城里玩吧?我在那一个多月,每天都在街上转几圈,却没有找到你的影子。”
田凌儿放下筷子看着暗夜问着。
“恩,我不怎么喜欢人多的地方,去年过年的时候我都在家陪我朋友在家喝酒呢!
去街上的次数很少,而且就算是去了也只是去网吧里面玩,或许在街上乱转,虽然我们那个城市很小,但是还是有那么几条街的。”
暗夜嘴里吃着水饺说着,还有那么多水饺,田凌儿又不吃了,而他又不是一个浪费的人,面前的水饺他都会吃完的。
在农村人的眼里,浪费是可耻的。
就像早上那碗面条,他明明里面有苍蝇的味道,他依旧吃的一点不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同时也很节省粮食。
“那天真是多谢谢你了,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田凌儿回忆着曾经的往事。
“没什么,只是打跑几个小混混而已,我想其他人遇见的时候也会出手的。”
暗夜现在才算是承认一年前就是他救了田凌儿。
暗夜想想一年前的事情,是个很老套的英雄救美情节,那天他一个人骑车去走亲亲,在亲亲家吃了一顿饭回来,在小路边上看到几个染发的青年在和一个女孩子纠缠,如果旁边有其他人他或许就不回管这件事情,可是那条小路很偏僻,前后也只有他和那几个染发青年和女孩子,所以他不得不出手,虽然他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也不喜欢多管闲事。
但是还做不到一个女孩子在自己面前被几个男孩子纠缠而无动于衷的,他只是性格淡漠,却不是绝情。
看到他骑车到来,女孩子就像遇到了救星,跑到暗夜的身后求助,之后暗夜和那几个染发青年打了一架,或许是因为暗夜平时喜欢练武术的问题吧,打来打去,他一个人把那几个人打跑了。
而他也被人踹了好几脚,之后骑车带着女孩回到镇里,把女孩子放在街口,之后一个人骑车离开,从救女孩子到离开时,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也没有问为什么。
现在暗夜想想以前的那个时候,他都想说自己一下,真的很奇葩,救了人却不问些话就离开,相信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一个人会这么做吧?
其他男孩子看到田凌儿怎么漂亮,说不定会热心的送她回家什么的。
很老土的英雄救美,之后暗夜就忘记那天所做的事情,虽然后来想起来也有些觉的不可思议,常常都在想那件事是他做的吗?而他当时之所以不说话只是心里觉的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以后不会在有任何的交际,没有交际现在还问那么多干什么?谁知道天意不可谓,让他们在燕京又再次的相见,而且现在还住在一起。
“虽然你只是打跑了几个小混混,对你来说或许只是简单的一件事情,对我来说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天你都没有问我叫什么,为什么会在哪里,住在哪里。
把我送到城里就独自骑车离开,我连感谢你的机会都没有,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找你,可是我把小城所有的人都问过了,也没有人告诉我你是谁,后来我就想是不是我找错地方了,我拿出你掉的那张纸问谷亭二中的事情,别人才告诉我说是在另一个镇上,要走很长的路才到,我也去谷亭二中去找你了,只是没有你的名字,也没有你的照片,我没有办法问别人,后来学校开学我就离开了哪里,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也去了,在那过了年,只是我还是没有问到关于你的消息。”
田凌儿呼了一口气又说:“本来我还在想暑假在去哪里找找的,没有想到会在燕京见到你,你说这是不是上天的安排啊?”
说道最后田凌儿自己先笑起来了,或许她觉的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实你没有必要这样的,那件事情我早就忘记了,或许以后老了我会想起来,不过也只是想想,想想自己还是一个好人,还救过别人,你在燕京上学,两地来回的跑太麻烦了。”
暗夜吃完最后一个水饺,用手抹了两下完事。
“一点也不麻烦,那样我还能够感觉自己心中还有着一个人值得我去那么做。”
田凌儿低沉着说着,拿出纸巾帮暗夜擦了擦手。
暗夜也不知道怎么说田凌儿才好了,他没有想到他没有当回事的一件事情,田凌儿会一直放在心上,为了找到自己花费了那么长时间,这一年来找到他的想法已经在她心里生根发芽了吧,看到田凌儿细心的为他擦拭手掌,心里也觉的田凌儿是一位好姑娘,应该有更好的人来爱她。
“你怎么会去我们那里,你不是在燕京上学吗?”
“哦,我在孤儿院认识的一位老爷爷也是你们那的,哪一年我是去看他的时候遇到那几个混混的,对了,你怎么会成为慕容含儿的保镖啊?”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