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不服?你亲我啊!
暗夜走在回酒店的路上。
他到现在还在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半个月前他可还是一位混吃等死的人,半个月后就成了一位异能者,身价千亿,虽然那钱不是他自己的,可是他要用的话,相信李成功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暗夜看着手里的银行卡,这里面有十亿,十亿啊?这要是放在半个月钱,那可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现在却那在自己手里,其实李成功还想多存一些,可是被暗夜拒绝了,有的用就可以了,不需要那么多,而且暗夜心里已经想好怎么用了,就和家里说自己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一个月给家里打5000,打的太多也怕家里怀疑,五千元在现在普遍工作都在三千元左右的工资,已经不算高了,也就是一个小小领班的工资吧。
昨天暗夜解决的办法很简单,他一个人进去把里面的人都打晕,然后把李成功签的合同撕掉,就当没有这回事,至于其他的混混交由李成功来处理,在商场上混了那么多年的老油条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些人,该抓的抓,该揍的揍,没有落下一个人。
同时暗夜心里更加的明白,人有了实力就可以藐视一切权利和财力。
虽说现代有句话叫‘一分钱憋死一群英雄好汉’。
那是在英雄好汉没打算强抢的情况下,如果要强抢谁能拦的住?
没有那天分的人做什么都不成,就像暗夜感觉自己没有商业的天分,如果把他扔到一个公司做主管,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没那能力啊!
现在就好像混混们,他们曾经是混混,或许能当上老大,做地下的皇帝,那也只是一两个人,没那本事,在靠外表的打扮也掩饰不了你是混混的样子。
不是所有人穿起西装,打上领带就是贵族。
没有本事,没有先天条件,没有后天养成。
给你一座金山也会被败坏光。
所以暗夜没有任何想法要坐李成功的位置,只是让李成功协助老七建立一个商业帝国,能坐成什么样暗夜也不想去过问,老七有多大的本事他心里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也估摸的差不多。
他,只想在背后隐藏。
甩手掌柜不只是小说里主角喜欢做的事,他也喜欢。
.............
“丽姐,宫暗夜那混蛋昨天晚上回来睡觉了没有?”
通宵回来的蒋美荣一回到酒店,就看到黄丽坐在一楼大厅等着早上晨会,就想起昨天宫暗夜从网吧走的那么晚,也不知道有没有赶在酒店关门前回来,按照她的经验那时候酒店已经关门了,她在网吧里还等着宫暗夜回去陪她一起通宵呢,可是等了一个晚上也没有见他人回去,难道那个时间酒店还没有关门吗?
“没有啊!
怎么你想他了?”
黄丽调笑着。
“谁会想他啊?那个禽兽最好不要回来了。”
听到黄丽的话蒋美荣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咪,跳起来解释着,怕自己解释晚了就会被人误会自己担心那个坏蛋一样,如果被他知道我担心她,那个混蛋一定很得意吧?
“你说晚了,那个禽兽回来了”
暗夜站在酒店的门口看着蒋美荣捂着小嘴睁大眼睛看着他。
很惊讶吗?
“狗日的蒋美荣,你知道不知道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是很缺德的啊?”
暗夜狠很的瞪了一眼蒋美荣,谁在大清早听到自己被别人说成禽兽心里都不会开心。
尤其还是我这样帅的人。
“不觉的啊!
你看你那老土的样子,我说你是给你很大的面子了,一般人我还真的不想说他,更不会想起他”
蒋美荣也怒瞪了暗夜一眼,然后嚼着嘴看着他,就好像在说本美女说你是你占了很大的便宜一样。
“我那里老土了?你说啊?你说啊?”
“你看看你穿的多老土啊?就像一个大叔级别的流浪汉。”
蒋美荣看着一身有些掉色的风衣,下身是一个黑色的运动裤,脚上踏着一双黑色的布鞋,全身都是黑色的,在她的眼里暗夜是没有品味,没有欣赏细胞,一点色彩的男人,这样的人还不是老土吗?撇撇嘴说着:“比流浪汗好一点,起码你不用睡大街。”
“你觉的你就好了?你围着那个围巾就像七十岁的大妈。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