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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夜是最近十多年来国内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三年前因病去世。
他平生有着大概十余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总字数数百万。
能写出这样庞大的数量的作品,作者算得上惊人的勤奋,但对孟缇来说依然不够看,远远不够看。
他的每一本作品她都看过并且不止一次,能买到的全都买了,不能买到的也从图书馆里借出来复印了装订成册。
她记得住他每一部小说的名字和情节,甚至主角都如数家珍,至于精彩的文章段落甚至背得滚瓜乱熟。
在信息时代,了解一个人并不困难,孟缇痴迷范夜作品的同时,自然也不会放过对她本人的了解。
她自以为对范夜算是了解到骨头了,可最近在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翻到一篇三年前的只出版过五期的某个文学杂志,上面的某篇文章居然说他还有一个写文的笔名,叫枯槐,并且在这个枯槐的皮囊下的几部作品,才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作品。
得知这个消息后,孟缇就开始满世界搜罗一个叫枯槐的小说家,可惜实在线索太少,绕是现在网络四通八达,图书馆资料齐备,也难以找到相关线索。
最后才在某个专卖旧书的网站上找到了这本《逆旅》,她跟买家商量了很长时间,花了比定价高出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
现在她把这本宝贝书捧在怀里,深感自己的明智‐‐只看了一眼,就被迷住了。
第二章家宴(上)
大四的课程其实不算太紧,但所有人更显得忙碌。
绝大多数人都怀着考研的念头,考得上就念,考不上就工作的想法,忙忙碌碌的准备着。
大学三年,孟缇一路顺风顺水,成绩在系里都是前三,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因为父母也是学校教授的关系,她没有别人那么大的压力,唯一的问题是研究生跟哪个老师,完全不用为以后忧心。
因为想着晚上那顿不能不去吃的饭,孟缇这一天延续了昨天的状态,老是莫名的走神,魂不守舍,上课的笔记都记得乱七八糟。
吃午饭时王熙如笑话她:&ldo;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一样。
&rdo;
大概比失恋还惨。
孟缇用无意识的拔了拔筷子,讷讷说:&ldo;其实是……郑大哥回来了。
&rdo;
某次跟王熙如大被同眠促膝谈心时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王熙如一听就有数了,&ldo;嗬&rdo;了一声,饶有趣味地说:&ldo;啊,是你那个初恋?&rdo;
&ldo;不是初恋,八字还没一撇呢,&rdo;孟缇低着头发呆,&ldo;只是我偷偷的暗恋而已。
&rdo;
当年的事情永远是心底的一根刺。
有记忆时就跟在大她五六岁的郑宪文后面满院子跑玩,郑宪文又聪明又会玩,院子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但他对她永远是最好的。
小孩子玩耍打架,郑宪文永远护着她‐‐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她,别人欺负了她更是不会放过;连亲大哥孟徵都会冒出一句深刻的感慨:&ldo;宪文倒更像你的哥哥。
&rdo;
现在回想起来,孟缇根本无法回忆自己什么喜欢上邻家的大哥哥,女孩子的意识觉醒之后,眼睛里就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任何其他男生都入不了眼。
不过年轻差距到底横在那里,她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学;她进高中时,他大学都毕业了。
三年一个代沟,他们之间的有差不多两个代沟,完全不在可以交流的层面上。
咬着牙默默暗恋了好几年,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在十八岁生日时鼓足勇气表白。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扎着十分淑女的公主头,脸红得跟那个季节的樱桃一样,怯生生地站在他家书房里,等着他的下文;而郑宪文那时只是放下手里的绘图铅笔,皱起眉头困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说的不是中文,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那个眼神就像一盆冰雪腹地的冰水浇下来。
孟缇脸皮再厚也知道这次彻底的表错了情,郑宪文对她好的原因可能很多,唯独不是她想的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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