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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老觉得我一直很轻松,但我通常在喝酒、飞叶子、做爱,或者清晨画画的时候,才是放松的。
懂我的人都知道,事情不顺心的时候我会异常焦虑,而近来就事事不顺。
我的生活没有方向,每次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焦虑。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事事都计划好了。
我是个天才儿童,就是那种在课堂上远超过同龄人的孩子,拼拼图拼得比谁都快。
我的哥哥迈克也跟我一样,我父母在知道这个的时候大喜过望。
他们把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我哥的进阶教育上,所以到我读书的时候已经不剩什么钱了。
我们倒也算不上贫困……虽然从负债情况来看,我们算是穷人,但是我还是个孩子并不要求很多。
我们变穷是在银行收回住房赎取权导致我家人破产的时候。
那个时候,迈克正在为某个神秘兮兮的机构还是什么的工作,全然不顾爸妈一贫如洗的状态。
最令我父母不愿意看到的是,我成了不良少年,还从高中辍学了……这点倒是全拜迪安所赐。
我不太愿意回首往事。
十三岁的我又矮又瘦,人们常常误以为我是初中一年生2。
尽管妈妈反对,我还是坚持把头发留至肩膀,虽然这让我看起来有点像个女孩儿,但我是个滑板少年,这就是一个滑板少年该留的头发。
我的头发现在是金棕色的,不过小的时候颜色更浅些,几乎是金黄色的,与我自然晒黑的皮肤很衬。
我的眼睛十分出彩,是深色镶边的绿松石色。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迪安觉得他认出了我,但和那时比我已经长大了很多。
十五岁之后我的个头猛蹿了一截,那正好是迪安离开之后,我的身材也健壮了些,尽管依旧没什么肌肉。
我的脸很小还有点阴柔,但至少比起那时更像个男人。
我变得不一样了,但也不至于让迪安认不出我。
我猜这是因为我对于他来说,从来都没有那么重要。
注2:美国初中一般是从十一或十二岁开始读。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非常腼腆,我的安静被当做是&ldo;懒散&rdo;。
父母给我布置很多的额外作业,他们觉得我是&ldo;天赋异禀&rdo;,这导致我没有时间去交朋友。
我也因为发现自己喜欢男孩而格外害羞,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这样的取向。
我并非笨拙或傻气,但当我第一次乐队练习的时候,迪安第一次注意到了我,我的心跳得就像是要跳出嗓子眼,脸蛋变得通红。
他的目光让我的脚软得就像果冻一样,所以当我摇摇晃晃回到座位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椅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迪安笑了,我也笑了,尴尬得要死,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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