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聪明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摸下巴,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大娘子。
他亲人具亡,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
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
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
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
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
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
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你要被人欺负了,我也护着你。”
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我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
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习武被晒得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那是自己。
当信仰破灭,坚持还有用吗?背负天弃者绝体的朦朦少年身具避祸趋福的神秘能力,面对无法修炼痛苦的他被逼回老家,却在途中意外获得了天地三大根之一的阳根。回到祖祠,命运的巨手似乎围绕在他身周,冷家先辈以莫大能力逆天改命,天赐火根令他能够踏上修行。阳根,神秘能力,加上天赐火灵!...
都说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但是只有真正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知道生命的珍贵,两个一同经历过死亡的灵魂在某一刻合二为一,剩下的生活中,所要做的就是尽力去珍惜身边所爱的人。...
她的男朋友劈腿,他的未婚妻出轨,一个榜了富豪女,一个找了小白脸,她当场被渣男分手,而他被带了绿帽子。醉酒迷离夜,她被吃干抹净,醒来才知道自己签了一大堆不平等合约,竟成了这个城中最贵的男人的太太,而他正式晋升为债主。他说不准爱上我。她说不准再碰我。群号599892739说好的井水不犯河水,而她却夜夜被他扑倒!...
一年前,酒吧的偶遇,导致她的人生发生了改变。却不知道这都是他的一切阴谋。一年后,在一次次的意外之下,她成为了他的戏子,挣不脱,逃不掉,甚至人都给了他。他宠她爱她,她想要的,林先生都能给他,唯独她最想要的,他却始终没有奢侈。百般痛苦之下,她苦苦哀求说林先生,放过我!然而他说演完戏,就好了。...
白痴废物?瞎了你们这群孙子的狗眼。姐是魔幻大陆第一天才。除掉负心渣男吓傻无情父亲气死狠毒姐姐。本以为自己可以了却牵挂离开的时候,却发现身后跟了一大票的美男。天啊,这么多的尾巴,怎么甩掉啊?龙尊嘴唇轻挑本尊才是你最好的归宿。叶亦菲质疑道这么自信?龙尊邪魅笑道怀上本尊的孩子,休想跑!...
蒋之遥做梦都没想到,一次跨国交易竟然是去给她那个大魔王哥哥当翻译,他竟然还为了救她受了重伤。那天晚上他见她穿的实在少,即使自己受伤还是愿意把衣服分她一半,她拼命扭动想逃离他的桎梏。你不是我妹妹。蒋镇宇深吸一口气说你他妈是我祖宗,祖宗您能别动了吗?我还伤着,你要想我死就直说,别他妈折磨我行吗?蒋镇宇,你到底为了什么冒死也要救我?你不是灭了蒋家满门吗?为什么偏偏留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