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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下篇连结在一起看,是在写哈尔王子的成长过程。
莎士比亚注重把他放在特定环境中,在与周围各种人的对比中来刻画他的性格特点。
在历史剧创作中,一般他很少对历史事实做大的修改,也很少加进自己编排的东西。
但在这出戏中,他做了一些适合自己设想的安排。
如历史上这场战争开始时,国王亨利四世只有三十六岁,莎士比亚把他写成一位老人;霍茨波当时三十八岁,哈尔王子只有十几岁,但莎士比亚为了戏剧效果,将他们写成年龄相当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作者在剧作中常常将他们两人相提并论,加以对比。
全剧开始,老国王上场,忧虑重重,痛骂自己的不肖之子,而对霍茨波这位勇敢的骑士赞赏有加(这时还没有叛变):&ldo;提起这件事,就使我又是伤心,又是妒嫉,妒嫉我的诺森伯兰伯爵居然会有这么一个好儿子,他的声名流传人口,就象众木丛中一株最挺秀卓异的佳树,他是命运的骄儿和爱宠。
当我听见人家对他的赞美的时候,我就看见放荡和耻辱在我那小儿哈尔额上留下的烙印。
&rdo;但正如前面说过的,王子是个有心计又有远见卓识的人。
他有时确有些任性使气,但他勇于改正缺点。
有力的证明是他在酒店里与小偷为伍,曾被法庭拘押,在公堂上他对王家大法官大打出手,遭到监禁。
但在他即位后,非但没有报复大法官,而且称赞他秉公执法,尽忠国事。
他的与市民平等相处及认为接受大法官的惩罚是&ldo;以身奉法&rdo;等,都有些人文主义思想的色彩。
他继位后立即疏远了酒肆中的一班老伙计,但也不是一阔脸就变,砍头渐多的那种绝情,而是加以妥善安排,告诫他们要走正道、务正业。
后来在《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亚又写他在阿金库尔战役前,微服私访,给战士们以极大鼓舞,表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莎土比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合和手法来写他的优点。
如在本剧中王子与霍茨波在战场上相遇,王子使用的语言生动贴切,庄严崇高,相反,霍茨波讲话,正象他的名字所显示的(hotspur热马刺),急躁,狂妄。
二者的优劣是很明显的。
然而《亨利四世》中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战争,而是其中的喜剧场面。
最受观众欢迎的角色不是王子,而是一个荒唐的大肚汉约翰&iddot;福斯塔夫爵士。
他是一个骑士,但早已破落,几乎丝毫也没有骑士们应有的荣誉感。
他的外貌就很滑稽,一个大得出奇的肚子,大得他看不见自己的膝盖。
好酒贪杯,脑满肠肥,一路走过,贫瘠的土地立刻就会泛出油膏。
他虽白发苍苍,但是个好色之徒。
他的境况很糟,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ldo;钱袋的消瘦已经无药可医了。
&rdo;然而他不愿放下骑士的臭架子,总想过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
因此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混迹于下层社会,干些阴暗的勾当。
他不是一个平常的市井流氓,他能说会道、妙语连珠,厚颜无耻,肆无忌惮。
在快嘴桂嫂开设的野猪头酒店里,遇上亲王后,他更是无法无天,把他的那套路数发挥到极致。
王子经常拿他开玩笑,他呢,鬼机灵,倚老卖老,象个小丑和弄臣,说些逗乐的话,因此深得王子的欢心。
上篇第二幕他和王子打闹,最后玩起了游戏,福斯塔夫扮演老国王教训王子,演得一本正经,声调沉郁,泪流满面,谈到王子在外面交的那些朋友,他不忘赞赏自己几句。
他说他注意到在那些人中有一个德行高尚的人,这个人仪表堂堂,体格魁梧,是个胖胖的汉子;他有一副愉快的容貌,一双有趣的眼睛和一种非常高贵的神采,噢,想起来啦,他的名字叫福斯塔夫,这个人是绝对不会干什么荒淫放荡的事的。
当王子扮演父王的时候,就把他好好地数落一顿道:那是魔鬼扮成的胖老头,一只人形的大酒桶,一个充满着怪癖的箱子,一个塞满了兽性的柜子,水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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