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旅馆的时候前台换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见方墨进来目光有些躲闪,立即低下头说:“住店啊?”
方墨只看了一眼就已经认出,这就是跟他一起进来的几个大汉的其中一个,方墨没有吱声而是反手将旅店的卷帘门拉了下来。
“干什么你?”
男子一见方墨不说话原本还有些心虚的怕方墨认出来,现在却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气势汹汹的喝到。
咔咔..
方墨懒得说话,而是将门反锁了。
“你他妈找事啊?”
男子见方墨的举动就知道对方定是来找茬的,说着话就冲方墨走了过去。
方墨看上去也就不到二十,细看之下,长相有点帅气,皮肤白皙,穿着不显,常在刀尖上舔血的男子根本就没有把方墨放在眼里,走进之后举起拳头就抡了过去。
“人渣!”
方墨沉着脸一伸手后发先至的就掐住了大汉的脖子。
“呜...呜...”
大汉瞬间就感觉自己的脖子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般,急忙撤回手臂两只手试图掰开方墨的手。
可是对方的手就像个铁块一般任凭他如何用力都不能撼动分毫,一瞬间憋的脑袋就跟炸了似的,下意识的就要抬脚,只是还没等他用力就发现整个身子都悬了起来,四肢继而张牙舞爪的毫无着力点。
方墨明亮的眼睛里没有丝毫波动,就好像手里拎着一个微不足道的牲畜一般走进了地下室。
只不过,脚步却显得有些沉重。
“咣当”
一声,地下室的大铁门被方墨一脚踹开,向下一丢,就好像丢垃圾一般把男子扔到了下面。
“啊!”
男子被方墨丢在楼道里,顺着台阶滚了下去。
“你他妈等着。”
顾不上疼得呲牙咧嘴的伤,连滚带爬的向下面跑去。
他知道,今天遇到硬茬子了,虽然不知道方墨是干嘛的,但是也不是他自己对付得了的。
潮湿的地下室里楼梯居然有好几跑,深入地下足有四五米,一条十几米的过道两边有着并排八间房。
方墨一边往下走,神识也就扫的更远,直到道了最底部,整个地下室已经被他的神识笼罩,阴沉的脸色此时快要滴下水来。
就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沉重。
畜生...
这帮畜生...
方墨此时已经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述这些人的卑劣手段,即便此时他的前后过道里已经走出来四五个人,他都一动没有动。
“小子,你有种,知道我是谁么?你他妈敢打我?兄弟们,给我剁了他。”
刚才被方墨丢下来的男子捂着脸狠狠的骂道。
在他这一亩三分地,向来横着走的他,一直都是他对别人掏心挖肺,没想到今天却来了个不怕死的挑场子,这个面子怎么能丢?
况且这小子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他了,正好一起做了,送上门的买卖他还是第一次见。
想到这他竟然露出了一丝兴奋之色,就连看方墨的眼神都变得有些炙热,就好像看到了一沓沓钞票一般。
“操,我当什么事呢,黑子,你他妈越活越回去了,连个毛没长齐的蛋子都干不过?你他妈是不是让老板娘给榨干了?”
其中一名身穿白大褂,拿着一把猎枪的人说道。
在过道里的几人听到有人踹门,几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逃跑,他们干的事,可都是可以死好几回的事,不过常年的亡命经验还是让他们第一时间抄起了家伙。
出门才发现,对方竟然是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不禁开口调侃了黑子一句。
作者傲剑问天说:本书企鹅群:555176959,欢迎入群讨论,谢谢,《狂徒弃少》有你更精彩!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