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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祯想着郑迎夏娇俏的模样,俊脸覆上层红云。
周晏如心下微凉,大儿子离得远,近似于入赘也就算了。
二儿子娶了郑迎夏,郑家舍得女儿一直留在乡下吃苦吗?
不舍!
以她家的能力,安排两人回城也不是难事,这样对儿子来说,是挺好的,可跟老大又有什么差别!
日后,她和老宋被人戳脊梁骨是一回事儿,在儿媳、亲家面前又有何话语权。
老了,别说给他们养了,只怕临死都没有一个在跟前。
还有小媛,不跟嫂子相处,哪来的感情,她日后有个困难,谁能搭把手?
宋元思拍了拍妻子的胳膊,看向老二:“人生得遇一个契合的伴侣不容易,你仔细考虑一下,到年底若是还觉得非得她不娶,而她父母又没有什么意见,我跟你妈就给你准备聘礼。”
“老宋!”
周晏如失声叫道。
宋元思的握着妻子的手笑道:“孩子大了,该放手就要学会放手。”
“谢谢爸妈!”
宋祯激动道。
周晏如双肩一塌,脸上多了抹暗然。
……
早上宋逾醒来,外面确如赵金凤所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穿上原来的旧衣、雨鞋和部队发的雨衣,洗漱后,拿上砍刀,拎着竹篓悄默声地出了门,转进胡同,直奔后山而去。
入林后,先砍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枯树,截去根梢,试了下手感,手腕一抖,手中的长棍犹如世间最好的红缨枪,大开大合间,枪随身动,身随意转,腾、挪、跳、跃、起、飞、转承,一根木棍被他舞得虎虎生威,密不透风,雨点扫向四周,直击得树杆洞穿,叶片碎裂成片,扬扬洒洒飘于地,围着宋逾绕成了个圆。
半晌,一枪飞出,擦着林中密集的树木,正中一头野猪的额头,对方哼都没哼一声,头颅迸裂,扑通一声,摔倒于地。
抹了把额头的汗,宋逾信步走近,这是头还没未成年的野猪,扯住前腿掂了下足有七八十斤。
真是意外之喜!
也不用再捉野兔了,待客的肉这下够了。
宋逾扯了几片芭蕉叶垫在竹篓里,拎起野猪的后腿,控了控头上的血,往竹篓里一塞,拿起砍刀刨了个坑,将浸了血的泥土抛进去埋上,背上竹篓,转身下了山。
两老刚起床,见他回来,赵金凤忙去厨房拨开炉子,拿砂锅,准备给他熬碗姜丝红糖茶去去寒。
“阿奶,拿个盆来。”
宋逾走进柴棚放下竹篓,拿了两条长凳过来,并排一放,提了野猪往长凳上一搁。
赵金凤以为他捉了两兔子要处理呢,就随意拿了个盆,见此,忙舀水把盆冲洗了一遍,往里搁了把盐:“进深山了?没伤着吧?”
“没进深山,在半山腰遇到的。”
宋逾接过盆,往地上一放,抬腿一脚踩着猪肚子,一手揪着猪耳朵,举着砍刀在野猪脖子上来了一刀。
沥沥的血流了下来,不过极少,只铺满了盆底。
“哎哟,我搁的盐多了。”
赵金凤伸手将大盐粒子捞出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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