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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舒淑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能照顾棉花,所以棉花重新又让商煜带回医院。
棉花找到主人之后,大吃一顿罐头,又去睡了一觉,精神十足的和娇娇谈恋爱去了。
商煜本想严防死守,却发现娇娇和棉花两个整天黏在一起,至于那啥嘛,即使不能做,他们俩也很幸福的样子。
这样也行,商煜老怀宽慰。
还有猞猁。
薛嗣久久不来医院接猞猁,商煜乐的开心,把猞猁当自家宠物养,猞猁被养的一个月胖了一圈。
之前猞猁带领宠物谋反,集体去花园里上厕所。
他被商煜打了屁股,生气了好几天。
商煜好声好气的给猞猁布置了一个屋外专用厕所,他这才满意了。
这段日子是猞猁过的最滋润的时光。
一个月之后,薛嗣才姗姗来迟。
自从之前跟盛鹰去社区医院之后,薛嗣的日子开始不好过起来。
薛嗣自己就是个没用的富二代,强悍的猞猁对他来说就是个挣钱的工具。
结果从社区医院回来之后就没人雇他出任务了,说没有盛鹰在后面搞鬼他都不信。
城墙上,他就是去凑个数,想拿那500晶核的工资。
结果上城墙一看,那么多丧尸在下面,他吓得腿都软了。
变异丧尸向他冲过来的时候,他想都不想抓起猞猁往自己面前一挡——
猞猁速度比变异丧尸还快,本来尚有一战之力,结果让自己的主人死死抓住后脖子,动弹不得。
他嘶吼挣扎,想让主人放开他,但是主人没有。
时间仿佛无限拉长,他眼睁睁的看着丧尸切开了自己的胸口。
我明明可以战胜它的,猞猁想。
我明明可以的。
一生的忠诚用尽。
他被丢在地上,身体慢慢发凉,有一些东西也随着血液慢慢流出去了。
薛嗣本以为那傻猫没救了。
宠物的性命嘛,哪有人重要。
能救他一命,也算那傻猫死得其所。
他自己活着就行,就是没了猞猁,没人帮他挣晶核了。
直到一个月之后他偶尔经过宠物医院才发现,自己的猞猁还活着。
“这傻猫,你还活着?”
门口响起耳熟的声音,商煜回头一看,薛嗣背着手踱着方步走进来,随手拎起猞猁的耳朵一扯。
商煜一皱眉,看到猞猁不再是之前乖巧忠诚的样子,他向后挣扎,奋力把自己耳朵从薛嗣手里拔了出来,朝薛嗣低吼了一声。
薛嗣也不在意,随手拍了两下猞猁,语气跋扈:“还挺皮实,命大,不错。”
说着,往别墅里走来。
“啥?多少晶核?”
薛嗣瞪着商煜,语气嚣张,“你再算一遍?”
“薛先生,手术费500晶核,血包100晶核,住院费5晶核一天,寄养费2晶核一天。
一共690晶核,”
商煜说,“我们这里不赊账,请立即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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