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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第1页)

如果按颜值把女人分成十等,正值花样年华,身量渐成的简玲应该能算上第三等,如果是在小城镇,甚至是在京中低等官员的府里,她都能被赞一句才容貌尚佳,但是在靖北王府,在靖北王这个见过,甚至睡过无数一等,二等绝色美女的男人眼里,将将及芨的简玲嫩的就跟小朋友一样。

不过,一般年老的男人都是爱小萝莉的,更何况简玲还是专业干这样的,那是体娇活好会来事,再加上尼姑的禁忌感和迷信心理的作用,简玲虽进了王府一年有余,独宠的热度略减,但在后院众女眷中,她还是独占鳌头的。

这一点,可以从她独门独院并有小侧门可直达前院靖北王书房来佐证。

可是,简玲并不满足于这一点,在她看来,不转正的小三都是没有前途的,她现在一不是王妃,二不是侧妃,甚至连个侍妾的名头都没有,这太没保障了。

她目前受宠归受宠,但却是以家尼的身份留在王府的,根本没有还俗,靖北王明面上说,她是佛前金莲转世,不愿意让她陷入后院争斗中,可简玲却认为,靖北王其实根本没把她放在心上,对他来说,她不过就是个玩玩就算的野趣儿罢了。

想打破这种局面,只有两个选择,第一,她开足马力,把靖北王从身攻到心,让人正正经经的爱上她,第二,生个孩子,最好是男孩。

生孩子,是女人天生的技能,从表面看起来,似乎比第一条简单的多,要知道,靖北王跟前世大咖的小开男友不同,人家是老而弥坚的政客,从十三岁开荤开始,那是久经花丛,百练成钢,进府一年多,简玲使劲了浑身解数,也没成了人家的‘真爱。

可是,简玲却还是选择了第一条,不是因为她年纪小,怕生孩子生死,为了未来,她是有拼一拼的勇气的,可是,一年多将近两年,算好安全期各种勾靖北王来xxoo最后连个假消息都没有……

联想到靖北王已五十多岁,而且妻妾无数却只有原配生下的一子一女时,简玲有了最坏的预感。

靖北王是被原配阴掉了子孙成群的可能,还是自己本身配件磨损过度导致功能不全这个问题,简玲不想去研究,她想的,是她未来生活保障的问题。

想彻底攻略一个男人,首先要了解他的喜好,跟上他的步调,渗透他的生活,满足他的需要,这是简玲一直遵守的四项原则。

靖北王喜欢能显示他雄风的萝莉,简玲就内里放,荡明面清汤,靖北王喜欢天授人权,涂世万年长存,简玲就装神棍,金莲转世不离口,涂世长存不离手。

反正,靖北王喜欢什么,简玲就是什么。

那一天,阳光明媚,天气晴和,外罩麻布尼姑服,内穿条纹肚兜,绑着五色丝绸,还带着个尾巴的简玲独自一人穿过小侧门,直奔前院准备跟靖北王来场开心的书房角色扮演party……

将将走到门口准备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就听见了里面有两个男人在对话,隐约能听见,说的是漠北和皇宫,还有落霞郡主,一个声音很熟悉。

妥妥的靖北王,另一个干巴苍老的声音,她就听不出来了。

想要一个男人认同你,不止是生活上的照顾,如果能在事业上帮助他,那成果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更何况,她现在百分百的漠北一系,又身在京城这个危险之地,槐洲被屠事情闹成这样,说不想了解事情的走向,恐怕三岁孩子都不信。

所以,她犹豫了那么一瞬间,她想听听里面的两个人是怎么说,她发誓,她真的只犹豫了一瞬间,甚至,她什么都没听见呢,书房的门就打开了,两个黑脸侍卫凶神恶煞的把她按倒在地,丝毫没在乎她是靖北王爱宠这一事实。

按倒她的两个侍卫,简玲认识,她谋算简府时,用的就是这两个人,着实花了她大笔的银子,本来准备灭了简府一家,可结果就只磕死了简老太太一个人。

她不满意,还去找过,这两人很不耐烦,却还是满足了她的心愿,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简知洲失了踪,至于连氏,因为她不出门,杀起来就麻烦的很,正巧那时靖北王有事吩咐,这两人就不在理会简玲了。

虽然没有达到最佳理想状态,可是看着连氏抱着瑾哥儿惶惶无助的样子,简玲从心里往外得意,果然,就算经历种种磨难,她也是与众不同的穿越女,受天保佑,简府这种小小的乡绅之家,竟然敢如此对待她,就算是这具身体的亲人,也不能原谅。

等她收服了靖北王,干掉便宜大姐一家,她就算是报了仇了,至于连氏和瑾哥儿……嗯,原本她恨所有姓简的人,现在,既然瑾哥儿躲过这一次,想必命不该绝,他和原身到底是一母同胞,就放过他算了,可是连氏却不行,等瑾哥儿长大了,不需要人照顾之后,她必然要杀掉连氏,以报当初为难之仇。

区区一些土老巴子,都不用王爷出手,只两个侍卫就能跟灭掉臭虫一样灭掉他们,原本,简玲是这样想的,可是,被那两个侍卫按在地上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她跟简府的人没什么两样,撕裂般疼痛的胳膊,脸上沾满的王灰让她明白,在王爷眼里,她也不过就是一个臭虫而已。

看着靖北王挥挥手,极不耐烦的说‘拉下去处理了’的时候,简玲小强般的求生本能终于发挥了作用,几乎是一撇眼间,她就看见了书房里有两个靖北王。

是的,两个靖北王,相貌体型极相似,可仔细一瞧却还是能瞧出不同的两个靖北王,一个正在地上跪着,一个正挥手让人‘处理她’。

几乎是本能的,她就喊出了:‘我能把他画的跟王爷一模一样。

’这句话。

就是这句话,救了她的命。

曾经,初到这个世界时,为了赚银子,她默背出不少现代基础化妆品的配方,她本身就是化妆师,而且还是圈儿里颇有名望的化妆师,做为一个化妆师,熟悉化妆品,甚至是自制独有化妆品的事,并不少见。

穿越到古代,她又翻出不少早就失传的古方,她在化妆上很有天赋,否则不可能只学了三五年就成了大咖的专业化妆师,融洽古今之后,更是超越前世几倍了。

简玲觉得,如果能穿回现代,那么,她绝对可以成了世界最顶尖的化妆师。

可惜,她穿不回去,所以只能自制化妆品,寻找机会赚上大笔银子,她相信,这个原始世界的女人绝对会为她做出的东西所疯狂。

想的挺好,但没有门路东西在好也没用,她一小丫头片子,出府都费事,写出的方子又有哪个大商铺会理,什么紧肤水,润肤露,眼影粉,腮红液,这些大掌柜连听都没听过,她要价还高,谁会花大价钱去买啊。

在说了,这是往女人脸上抹的东西,何是等闲,万一给人抹坏了,谁负责?打不完的官司。

简如的方子能送进连思棠的铺子,那是因为有亲戚关系在那儿,连思棠信任简如这个人,换一个陌生人,别说是宫廷古方,就是皇后现抹的,连思棠也不敢信。

往脸上抹的东西,哪个不是经过十年百年的传承,尤其是有些名声的铺子,不经过无数人的试验,根本不敢把东西投放到市场。

至于那街角巷边的胭脂店,遍布全城的小杂货铺子,人家进些中低档的胭脂不好吗?干嘛要花大价钱买那不知好坏的配方,谁知道是真是假,会不会惹祸砸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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