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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夏榛盯着电视屏幕,娱乐版主持人笑着说,“庄籍对事情一向认真,这般介绍孟璃,可见他对孟璃的确很不一般,有人开玩笑问他是否已经有考虑同孟璃的婚期,他笑答,要先以孟璃的事业为重,但是的确有考虑。
两人金童玉女,羡煞旁人了。”
夏榛傻在了那里,屏幕里放出的是庄籍和孟璃在一起时候的照片,里面庄籍俊逸优雅,即使说容貌精致到风华绝代也不为过,只是这是形容女人的,不会有人用在他身上,但孟璃就显得太生涩了,好在年轻,单纯,眼睛亮晶晶的,特别吸引人。
但这两人在一起,的确是金童,但夏榛绝不承认孟璃是玉女。
他在傻眼之后就满心慌乱了,心想这怎么回事,庄籍要结婚了吗。
他几乎坐不住了。
旁边易逍看到他神色上的怪异,便说,“夏榛,你看什么?”
夏榛说,“哦,没什么。”
易逍也看了一眼电视,然后说道,“哦,是庄籍呀。
娱乐圈的这些事,都做不得真的,九成以上是炒的,要是真的好上了,基本上是领了证才会捅出来。”
夏榛震惊了,说,“领了证才会捅出来,他们领证了吗?”
庄籍一直单身的时候,夏榛也没觉得怎么样,突然发现庄籍是可以结婚的,会和一个女人组建家庭生下孩子,这简直让他无法忍受,心中又酸又恼。
易逍觉得夏榛够奇怪,说,“这个,我哪里知道,不过,要打听内幕,也是很容易的事,庄籍在的那个毓熙传媒的老总,我认识。”
易逍比夏榛大几岁,他是贺嘉的表兄,贺嘉的母亲和夏榛的母亲是闺蜜,关系非常好,所以夏榛从小和贺嘉认识,这种打小的交情自然很铁,所以在贺嘉从国外留学回来后,就把表哥易逍介绍给夏榛认识了,夏榛便同易逍成了朋友。
贺嘉家世不凡,家里有政界背景,父亲是地产大王,财力雄厚,他本人则是个喜好玩乐调笑的公子哥,吃吃喝喝,赛马打猎,自从回国,还没干过正事。
夏榛看到庄籍这条新闻,简直要没心情陪朋友,但这是他请客招呼朋友玩乐,总不能先走。
再说,他是为上次请叶琮帮忙的事道谢才发起了这次聚会,要是他先走,那也太不像话了。
叶琮家世堪称他们这几人里之最,是正儿八经四九城里的显赫家族里的少爷,不过为人却很低调,做事也很谨慎,上次就是他一句话,找人将网上有关夏榛的消息删掉了,比夏榛自己找人办利落好看得多,他到S城来玩,夏榛自然要招待他。
夏榛和他认识,也是打小的交情,所以叶琮同贺嘉也认识,还关系不错。
贺嘉一张嘴口无遮拦,他本来在和叶琮玩斯洛克,此时则握着球杆,也被新闻吸引了注意力,看了一眼之后就说,“夏榛,这个庄籍是你的那个高中同学吧。
以前在你家见过一面的,当时就觉得他长得好,这当明星了,看起来更有味道了啊。
不过,他这样子,肯定是gay吧,还和女人结婚吗。
我妹妹说他是受。”
叶琮也看了过去,易逍于是直接把电视暂停了,定格的正是庄籍穿着汉朝十二章纹玄色皇帝常服的样子,满身气势,却也带着文秀。
易逍说,“好像的确有传言说他喜欢男人,不过这个也做不得准。
圈子里的传言,就没谁是笔直的。”
说着,看了叶琮一眼,“琮少的消息肯定最准。”
叶琮说,“问我,我可不知道。
我关注这个做什么嘛。
易哥,你投资这方面生意的,比我们肯定知道得多,娱乐圈乱,和这个圈子扯上关系,对我没什么好处。”
夏榛心里感觉怪怪的,盯着那大的屏幕上的庄籍,替庄籍说话道,“贺嘉你看谁都像gay,是不是因为被你那个妹妹说多了。”
他那个妹妹,现在才小学毕业,但小女孩儿早熟得让人叹为观止,看这个是攻,看那个是受,让人不胜其扰,但贺嘉把她宠上了天,简直到妹妹说什么是什么的地步,夏榛是看不上的,但没法子,别人家的妹妹,轮不到他来管,再说,他自家的弟弟,他都管不住呢。
夏榛心里感觉实在矛盾,明明他喜欢庄籍,也希望庄籍喜欢自己,但是,他却不会愿意别人说庄籍是gay,因为这个词在这一群人里,是被他们当成贬义词的,娱乐圈里的gay,更是被有些人嘲笑贬低侮辱得比靠身体上位的艳星还厉害。
他心里不希望任何人说庄籍的坏话,那种调笑侮辱之词,他就更受不了了。
贺嘉却不知道夏榛的那婉转心思,直言直语,说,“一个大老爷们,像庄籍那么吹毛求屁的,不是gay才怪了。
以前在你家的时候,我不过是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脚,他居然转身就走了,简直让人莫名其妙,老子现在还记得他当时那个嫌弃我的样子,反正这人老子看不上。”
夏榛则道,“你故意去踩人一脚,还有理了呀。
当时害得我都不好做人。”
夏榛也记得当时的事,那时候还是高一或者高二,夏榛不知道贺嘉到他家了,带了庄籍回去作客,贺嘉是个好捉弄人的,故意整庄籍,庄籍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爱笑,总给人一种忧愁的感觉,于是贺嘉越发整他,还故意踩了他的脚,庄籍开始还没说什么,之后转身就走了,连招呼也没和夏榛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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