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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才嘉自信提笔,在纸上大笔挥洒,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自如,一看便是经过多年的苦练。
这样快的速度,以吴才嘉的年纪,草书应该还差点火候,想必应该是行楷,易小仙在心中猜想。
她从记事起便开始学医,开始学医就开始学写字,师父说过,身为大夫一定要写得一手好字,开的方子要赏心悦目,别人自然便会多信任你几分!
所以从小,易小仙便养成了练字的习惯,既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又可以锻炼她的脾性,行医最忌的便是一个躁字。
见吴才嘉写的有模有样,有些人甚至忍不住伸着脖子开始张望,就连平日里跟吴才嘉走的最近的萧百灵也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草包居然还有这个本事,还一直深藏着不告诉她,什么意思?!
是想瞒着自己获得各位王爷的青睐吗?还是怕自己有所准备盖过了她的风头?
吴才嘉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居然是一首众人从未见过的诗。
一树春风千万枝,
嫩于金色软于丝。
永丰西角荒园里,
尽日无人属阿谁。
(注:白居易《杨柳枝词》)
完成后,吴才嘉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作品,好像是自己临摹以来最成功的一次,已经将那位大家的神韵模仿的入木三分。
得意的将字拿了起来,展示于众人“臣女不才,方在御花园中见到风中飘逸的杨柳,不禁有感而发,故而作了此诗,还请皇上不要嫌弃臣女愚钝。”
“哦?吴小姐此诗居然是即兴所作吗?”
一位年纪稍长的老大人摸着胡须问道,眼中满是惊异。
“正是,小女玩乐之作,只怕入不得各位大人的眼。”
想必稍稍有些学识的人都应该能看出自己这首诗乃是上上之作,忍住心中的得意,露出谦虚的微笑。
“此诗不过一首简单的七言绝句,却能将杨柳的风姿描写的惟妙惟肖,不错不错!”
有人忍不住赞叹道。
“是啊,吴小姐这诗前两句描写的杨柳已经让人仿佛置身其中,更难得是最后两句,叹息垂柳的衰败,无人欣赏的悲哀,真是点睛之句!”
张贵太妃不太懂诗词,无法做出什么点评,有些尴尬,笑道“这诗便罢了,吴小姐这手好字简直让本宫汗颜啊!
不愧有才女之称!”
说不了诗,就只能拿字说话了。
听了张贵太妃的话,众人都反应过来,这吴小姐表演的可是书法,不过诗太优秀,竟有些本末倒置了。
这字虽然不错,到底功底浅些,倒让人觉得配不上这惊艳才绝的诗。
吴才嘉兴奋不已,自己的才华终于在宁王殿下面前展现了。
果然,男宾席中,有几位公子都朝她投来爱慕之意,这样有才情的女子,可遇不可求。
吴才嘉一脸期待的朝宫千瑜望过去,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炙热的眼神,只有毫无掩饰的鄙夷和不屑。
心中咯噔一下犹如低落冰窟窿一般,凉透了,吴才嘉不太明白,自己这首诗难道不好吗?还是字写的不好?
易小仙皱起眉头,她虽然不太懂诗词,但是吴才嘉这首,不论平仄还是意境,都极为优秀,想来也是佳作,吴才嘉说是她自己即兴所作,易小仙却觉得这首诗非常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不光是诗,连这字体也非常熟悉,仔细的搜索着记忆,越发觉得这字配上这首诗竟有些违和感,到底哪里不对,自己也说不上来。
见吴才嘉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博兰玉有些气恼,站起来大步走过去,一把夺过了吴才嘉手中的字,若不是吴才嘉手松的快,只怕这字早就被撕成两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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