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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杀赵权(第1页)

只见那迷境中火光窜动,刺眼的光芒以赵权为中心向外扩散开来,随着砰的一声巨响,滚石穿飞,那已经成为废墟的石块竟全部爆裂开来。

而这以赵权为中心的爆照也迅速蔓延整个迷境,只听得乒乒乓乓的巨响一阵接着一阵,一声接着一声,直震得人耳膜发颤,心神恍惚。

我冷漠的看着一场场的剧烈的爆炸,嘴角勾起一摸胜利的弧度,赵权,终于你还是死在了我的手里。

迷境里烟雾弥漫,缭绕着将整个迷境笼罩着,我看着这滚滚浓烟,心中也不由暗叹着,赵权这个人虽然阴险狡诈,但是他的狠却也不仅仅在于别人,就是对自己他都是下得去手。

就像那慕丹,他明明知道那东西吃了之后就也会变成僵尸,但是他还是在别人不知道之时服用了下去。

而这,也不过是为了得到强人之上的力量罢了。

如果换一个人,问他是否愿意为了力量为了让自己更加的强大而去变成一个有思想的僵尸,我相信这世上大部分人还是不会这样做的。

不说是否是在意自己的样貌,仅仅人模狗样这四个字又有多少人能逃的掉?一些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什么?一些人千篇一律顶着领导的批评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为了什么?一些人挣扎在城市这个巨型怪物的各个角落然后拼命的做着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又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有可能会说一句是为了钱,没有孩子的为了尽孝,为了自己,而纠其根本还是为了过的更好,活的像模像样,努力的拼搏着争取有一天走在大街上也可以迎来别人的目光。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是却又都活在别人的目光下。

哪怕嘴里说着不在意别人眼光可是难道真的做到了不在意吗?

活着不就是为了对得起着一撇一捺凑成的这个人字吗?

而反观赵权,为了实力他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自己的外貌,甚至宁可脱离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逃脱不了的人字牢笼。

如果说给我一身实力让我变得僵尸一样,说实话,我做不到。

就是我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受万众瞩目但是偶尔间小女生看了也会偷偷的跟闺蜜说句那个男生好帅。

哪怕我还不知道这个帅字究竟是何种定义,但是显然它是一个夸人的字。

尽管我总是觉得自己生性淡泊听到了这种言论也会暗自得意。

这个本来就是谁也逃不开的魔咒,而这点我比不上赵权。

论做事,他比我干净利落,他比我卑鄙。

卑鄙确实不是什么好话,但是有时候卑鄙一点或许在这个社会之中真的不吃亏。

这个时候,那些烟尘也落得差不多干净,我看向那些废墟,中间,有一段段被烧焦的尸体,依稀可辨,是胳膊,腿,还有几段内脏。

可是……头呢?

我跑到迷境旁,一掌击开这些巨石废墟,可是即便是石块之下,也没有找到赵权的头。

我仔细的在迷境中翻找,甚至翻遍了整个迷境,然而,却依然没有找到赵权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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