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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不说了。
该轮到你说。
&rdo;向瑾思路清晰地转移了方向,化被动为主动。
吴芃之一听这话,立即抓起刚刚扔下的细蟹腿,主要是为了可以不动声色地低下头来,掩饰自己的情绪。
吴芃之既羞愧,也欣慰。
欣慰的是,她几天前果断地在心中了结了与陈捷的感情(其实是吴芃之自己单方面的了结),就是为了现在这个时刻,而这个时刻如期而至。
羞愧的是,她明明是伤害了陈捷,但是她还是忍不住觉得欣慰。
人生在世,凡事都是顾此失彼的,特别是感情。
这是唯一可以安慰吴芃之的理由。
幸好向瑾从不催她说话,有的是耐心。
而且向瑾不需要用看手机,没话找话来打发时间,向瑾可以一直安静地坐着。
而且她并不会好奇地东张西望。
更多的时候,她会观察那么一样特别的东西,或者就纯思考。
吴芃之现在已经明确为什么十五年都没有真正放下对向瑾的感情,她觉得跟向瑾在一起是最舒服的。
这种舒服不是因为可以放肆或者放纵,只是舒服。
就像给向瑾和方明做模特的差别,方明对吴芃之很客气,但就是不那么舒服。
无论是做模特的过程,还是最后产出的结果,就是不一样。
吴芃之快速地吃完剩下的饭,结账。
站起身来,&ldo;走,想去我家看看吗?&rdo;
&ldo;你家。
&rdo;向瑾重复了一遍,这是一个犹豫的表达。
&ldo;早上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你的画,我没有好好回答。
现在你跟我走,我就告诉你。
&rdo;
向瑾微微一笑,吴芃之果然是非常敏感,心就跟明镜似的。
这分明是一个单身女人的家。
向瑾走进吴芃之的房子,沉默地站在客厅中间。
然后看见吴芃之光着脚走了进来。
&ldo;不冷吗?&rdo;向瑾问。
&ldo;跟你学的啊。
现在都习惯了。
&rdo;吴芃之得意地说。
&ldo;跟我学的?我哪有这个习惯?&rdo;向瑾非常纳闷。
&ldo;我第三次去那里做模特的时候,你就光脚走进来的,我觉得很酷。
&rdo;吴芃之对于那天的印象太清晰了。
向瑾愣愣地站在那里回想,实在想不起来。
&ldo;你从外面进来,浑身都湿透了,我坐在沙发上,不,是半躺在沙发上,傻得要命。
然后就看见你光着脚走进来了。
酷得要命。
我越是傻,就越是显得你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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