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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纬度的法兰克福,天黑的早,亮的晚,早上七点半了,外面仍然视线不清。
约纳斯起了个大早,却赶了个晚集,现在不得不待在房间里等天亮。
打猎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视线不清,如果打到了人,这火力巨大的散弹枪,足以当场毙命。
所以,一般的新手,是没有人愿意带着一起去打猎的,危险性太大。
约纳斯和科尔斯顿从小跟着凯恩一起打猎,这方面倒是不用担心,关键是有雷蒙和克劳德这两个新手。
克劳德是科尔斯顿的二姐夫,是个银行家的儿子,他和凯瑟琳也就是差点跟约纳斯订亲的干姐姐结婚才一年多。
凯瑟琳刚刚怀孕,虽然也喜欢极了在雪地里打猎,昨天听说了今天要进行捕猎,带着克劳德一起回了娘家,可惜所有人都不肯带她一起。
凯恩跟雷蒙和克劳德详细讲解在野外打猎的诸多要求,比如枪口必须要斜垂向外,不论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对着人,看见猎物不能立即开枪,要等着看清楚是不是人才可以开枪。
几个男人细嚼慢咽地吃了一顿高热量的早餐,等到天色渐明,才分成两队,每队带着三条猎犬进入了森林。
说起来,肯定是一队更安全,但是相对的,打的猎物肯定要少一些了。
德国在千年前是没有人的,全是茂密的森林,后来才慢慢开发出来。
即使到了今天,德国仍然不追求大型化的城市,他们喜欢的是集中在一起的城市群。
在城市之间,总是保留着大片的森林,以表示他们对森林的喜爱。
凯恩带着雷蒙这个新手从东线进入森林,而约纳斯和科尔斯顿还有克劳德,他们三个人都会一点打猎的技巧,又是在自己家的森林里,凯恩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来德国之前,约纳斯就知道会有打猎的安排,自带了雪地靴和正规的猎装,科尔斯顿和克劳德也是全副武装。
他们的武器都是德国克里克霍夫连发猎枪,这种猎枪虽然威力不是很大,精准性却世界一流。
再说了,也没有太大的猎物给他们打,一般的动物,这种猎枪足够威猛了。
深一脚浅一脚地咔叽咔叽走在被厚厚的雪掩盖的森林里,清冽的寒风迎面扑来,不一会就在口罩的外面冻上了一层冰凌。
三个人都带着墨镜,雪地里,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打猎是需要仔细地观察,直视雪地太久,很容易就造成了雪盲。
约纳斯牵的狗叫黑头,是所有猎犬里面唯一还记得他的,约纳斯当然就要带着它了。
这种猎犬是被精心训练过的,打猎时,足以成为最好的伙伴。
约纳斯牵着黑头走在最前面,克劳德在中间,没有睡好而显得无精打采的科尔斯顿走在最后面。
众人的走路声音惊动了林中的鸟雀,不时就传来扑棱扑棱地鸟雀飞翔的声音,这里的森林大多都是针叶林,树木笔直,下面光滑粗壮,上面的树冠细枝密布,用这种猎枪打鸟雀是不可取的,除非遇到静止不动的大鸟。
三个人对打鸟都没有兴趣,沿着开始设定的路线,慢慢向东北方向前进。
森林里的枯枝落叶很多,加上还有几十厘米高的积雪,所以路十分难走,几个人不时东倒西歪,几只猎狗反倒是显得游刃有余。
越过了一座几十米高的小山,科尔斯顿叫住了约纳斯。
“前面有一个猞猁的窝,夏天的时候…。
我爸爸发现它生了几只小猞猁,我到前面,如果发现了大的,就可以作为我们的猎物了。”
约纳斯让出了前锋的位置,科尔斯顿这会精神上来了,将猎狗的项圈绳交给了约纳斯,双手端着枪,弓着身体快速地向目的地前行。
可惜他们的运气不好,这窝猞猁可能已经成长大了,离开了老巢。
科尔斯顿又没有了精神,主动留在了后面扫尾。
绕过了这座小山,约纳斯终于发现了一处目标,一只小马鹿听到了动静,灵活地在林中穿行着。
约纳斯只是看了一眼,连枪都没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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