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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七月号的《读书》杂志,发表了陈建功、王蒙、李辉的一篇三人谈《时代变化与感觉调整》,提到“汉奸”
一词,王蒙认为:“在洋场上我们的一些同胞也有丢人现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体的事情,失格失态。
……我们的一些朋友就大骂『汉奸』,我相信这种情绪和态度是非常正义的,但『汉奸』这个词还是有特定含义的,如果不是处在被侵略占领的情况下,即使我们说这个人有点儿奴颜婢膝,有点儿丢份儿,有点儿失格,但与『汉奸』的罪名距离还是很大的。”
李辉认为:“对那些到中国来工作生活的外国朋友我们抱有好感,他们对中国越亲近,我们越感到他们可爱;遗憾的是我们不能以同样的思路对待那些出国谋职谋生或求学的同胞,以致轻率地斥之为『汉奸』,要按这种逻辑,那些来华的外国人不就变成『美奸』,『英奸』了吗?”
《读书》是中国文化界享有声誉的杂志,以敢于发表有胆有识的文字著称,这三位作家也都以思想和文笔活跃见长。
然而直到接近世纪末的时候,才由他们出面在这样的刊物上,代表中国的思想界为长期以来蒙受“汉奸”
罪的数十万“出国谋职谋生或求学同胞”
平反。
这个玩笑实在开得也太大了。
同样是这家杂志,同年的十月号又发表了一篇李零的《汉奸发生学》,专门讨论“汉奸机制”
,即汉奸是怎样被逼无奈而产生的。
他举了历史上几个著名汉奸的例子:伍子胥引吴兵灭楚,申包胥请秦军复楚,越王勾践尝吴王夫差之粪,李陵兵败而降匈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
这几个人除了吴三桂,都是历史上的“正面形象”
。
伍子胥灭楚,是因为楚王无道,听信谗言,夺媳杀子,株连忠臣伍子胥的父兄,逼得他出逃吴国,引兵灭楚,掘墓鞭尸。
他连夜过昭关的故事,早已改编为名满京城的京剧剧目。
申包胥是伍子胥的好友,为了实现“子能覆楚,我必兴楚”
的诺言,竟如秦乞师。
人家不答应,便倚廷而哭,七天不吃不喝,终于哭来了救兵,完成了复国的大业。
幸好秦军功成即退,没问他要土地要劳务费。
越王勾践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谦事敌、丧权辱国,乃至尝仇人的大便以取媚,如此“卧薪尝胆”
其实是恶心丧胆,都成了“笑得最后”
的必要代价与铺垫。
伍子胥、申包胥、勾践都是汉以前的人物,严格地讲不能算“汉奸”
,那时还没“汉”
呢。
拿他们举例,是为了说明“汉奸”
发生的原理,即动机的正义性:讨伐暴君、光复祖国、忍辱复仇。
第一个真正的汉奸是李陵,他身为汉朝将军,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为妻,终身不归汉。
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崇高的、正义的动机,作为人们往后为他翻案的藉口。
他走上这条不归路,是被逼出来的:武帝任人唯亲重用无能、发给的兵马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五千对抗匈奴主力八万、友军拒不救援坐视其全军覆没、公孙敖谎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诛……所谓“汉奸机制”
,李陵一案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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