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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买什么都行。”
男朋友走后,她再次问我:“你们俩怎么连朋友圈都不发?”
我无奈笑笑:“我们分手了。”
她啊地一声:“什么时候的事儿?”
“嗐,大二就分了。”
“为什么呀?”
我能求求您别问了吗。
我目光飘向别处,随口搪塞道:“就那样呗,不合适,闹了两回别扭就散了。”
她一拍大腿,好像对我的观点十分赞同:“哎呀,谁说不是呢,有时候喜欢的不一定合适,合适的又不一定喜欢。
但是啊,我觉得咱们总能找到既合适又喜欢的。
你说是不是?”
沉浸在爱情里的人总是十分相信爱情,并且殷切地希望身边的人也同他们一样相信。
但是我莫名想起高一的时候李燕菲总是羞涩地站在王飞扬身边,他在哪里她就在哪里。
她是为什么喜欢他的来着?哦,好像是军训的时候她弄丢了帽徽,他恰好帮她捡到。
她还曾在宿舍里说梦话大喊他的名字。
瞧见了吗,这就是时间的力量。
她已经把他忘了。
商场里正在播放一首歌,是薛之谦的《你还要我怎样》,沉郁的男声深情唱道:“我慢慢回到自己的生活圈,也开始接触新的人选……爱你到最后,不痛不痒。”
就这歌声,李燕菲继续说:“程小昭,你和……他大学都在上海吧,他交女朋友了没?”
我知道她说的是王飞扬,只是没想到她会主动提起。
“你知道吗?”
李燕菲很认真地看着我,“其实他一直都喜欢你。”
她将声音放的很轻,但在我听来却格外沉重。
因为暗恋是最沉重的一种喜欢,除非放弃,不然决定权永远不在自己。
我掀了掀唇角:“他交女朋友了,是我们学校的,是个很漂亮很有个性的女孩子,我们还是好朋友呢。”
王飞扬的苹果终于送出去了,去年的圣诞节他是和路雪一起过的。
祝他们幸福。
李燕菲哦了一声,目光在透明玻璃墙外游移,也许多少是有点失落,过了会她的目光重新落在我身上:“程小昭说实话我以前真的很羡慕你,甚至是嫉妒。”
她的表情没有太大起伏,因为曾经的羡慕或者嫉妒都早已经随时间变得不痛不痒。
“可能你不知道,高一放寒假,就是快分文理那会儿,我跟他表白了,可是他告诉我他喜欢的人是你。
我就是那时候知道的。”
说到这里时她轻轻皱了下眉头,显然触到旧伤。
“那个时候你不是弄伤了脚嘛,他其实是知道的,但是他不敢去看你。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比他还难受,当时我就硬着头皮说,我和程小昭是室友,我替你去看看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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